2021年某居民企业(上市公司)自行核算主营业务收入为3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00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8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发现下列情况:
(1)接受某公司捐赠的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该项业务未反映在账务中但进项税额已经抵扣。
(2)“财务费用”账户列支80万元,其中:年初向非金融企业(非关联方)借入资金300万元用于厂房扩建,借款期限1年,当年支付利息18万元,该厂房于8月底竣工结算并交付使用,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年利率为6%。
(3)“管理费用”账户列支5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30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200万元、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20万元(经查母公司并未提供真实的服务)。
(4)“营业外支出”账户列支150万元,其中:对外捐赠90万元(通过县政府向希望工程项目捐赠70万元,直接向某校捐赠20万元);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以罚款20万元。该企业曾在2020年12月通过中国红十字总会向希望小学捐赠20万元,其2020年的利润总额为140万元。
(5)实际支付工资总额800万元(其中残疾人员工资7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120万元,职工工会经费1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0万元,为职工支付商业保险费10万元。1月初对该企业300名高管授予股票期权,约定服务期满4年后每人可按6元/股购买1000股股票,授予日股票公允价值为10元/股。当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如下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300000
贷:资本公积300000
(6)2021年2月份购进一台设备,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设备投资额120万元,当月投入使用,该设备企业按照直线法计提折旧,期限为10年,净残值率10%。该企业向税务机关表示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的税收优惠。
(7)“投资收益”账户贷方发生额150万元,其中:从境内A非上市公司(小型微利企业)分回股息60万元;从境外B国分公司分回税后利润70万元,B国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0%;从境外C国分公司分回税后利润20万元,C国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
[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业务(2)中固定资产折旧对会计利润的影响;该企业选择“不分国不分项”计算抵免限额和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
要求: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会计利润。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会计利润。
(3)计算该企业2021年的会计利润总额。
(4)要求: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要求: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要求: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要求: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要求:计算该企业2021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9)要求:计算该企业2021年应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1)
本问考核的是会计利润的调整。接受非货币性资产捐赠的,应按照“价款+增值税”计入营业外收入。应调增的会计利润=20+2.6=22.6(万元)。
(2)
本问考核的是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处理。固定资产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当资本化,交付使用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费用化。应调增的会计利润=18÷12×8=12(万元)(1月至8月需要资本化)。
(3)
该企业2021年的会计利润总额=480+22.6+12=514.6(万元)。
(4)
①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3700+1000)×0.5%=23.5(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130×60%=78(万元)
纳税调增=130-23.5=106.5(万元)
②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20万元。
③新产品研究开发费允许加计扣除75%,应调减=200×75%=150(万元)
④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50-106.5-20=23.5(万元)。
(5)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利润总额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3年内扣除。在扣除时应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
①2020年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140×12%=16.8(万元)<实际发生额20万元,2020年纳税调增=20-16.8=3.2(万元),可以结转以后三个纳税年度内扣除。
②2021年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扣除限额=514.6×12%=61.75(万元)<上年结转扣除额3.2万元+本年实际发生70万元=73.2(万元),先调减应纳税所得额3.2(万元),再调增应纳税所得额=73.2-3.2-61.75=8.25(万元)。
③直接捐赠支出、被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处以的罚款不得在税前扣除。
营业外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20+8.25=48.25(万元)。
(6)
①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800×14%=112(万元)<120(万元),纳税调增额=120-112=8(万元)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00×2%=16(万元)>15万元,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00×8%=64(万元)>60万元,据实扣除。
②支付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万元。
③残疾人员工资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0万元。
④对股权激励计划实行后,需待一定服务年限或者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方可行权的,上市公司等待期内会计上计算确认的相关成本费用,不得在对应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所以应调增30万元。
合计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70-30-8-10=22(万元)。
(7)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20-120×(1-10%)÷10×10÷12=111(万元)。
(8)
境内应纳税所得额=514.6-23.5+48.25-22-111-150=256.35(万元)。
(9)
本问考核的是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扣除。境外已缴纳的所得税税额=70÷(1-20%)×20%+20÷(1-30%)×30%=26.07(万元)
境外所得抵免限额=[70÷(1-20%)+20÷(1-30%)]×25%=29.02(万元)
需要在我国补缴企业所得税=29.02-26.07=2.95(万元)
应纳的企业所得税=256.35×25%+2.95=67.04(万元)。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法律的制定部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