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唐代中央官学制度的构成。
官学,尤其是中央官学是隋唐时期封建教育的主干,也是隋唐时期封建教育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 隋朝的中央官学有五学:国子学、太 学、四门学、书学和算学,五学统归国子寺 (后改为国子监)管理。律学和医学尚在萌 芽中,只设律博士、医博士,并未出现律学和医学的独立组织机构。隋朝对中央官学中教师和学生的数量做了规定。唐朝中央官学的主干有国子监领导下的六学一馆。六学是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和律学,一馆是指750年设立的广文馆。唐朝对六学一馆中教师和学生的人数、招收学生的标准以及教学内容,都做了具体规定。 唐朝中央官学的设置,按行政隶属关系 的不同,又可分为国子监所属学校和中央政府有关部门所属学校两大类。总的来说,唐代的中央官学是较为发达的,其种类之繁 多,人数之众多,等级之森严以及学习内容之丰富,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朝代。 (1) 隶属于国子监的官学。 唐代隶属于国子监的官学颇多,具体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律学、书学、 算学、广文馆、医学(隶属太医署)。 (2) 中央政府及宗正寺所属学校。 第一,中书省文学馆设置的宫教博士; 第二,门下省所属的弘文馆;第三,东宫所属的崇文馆;第四,秘书外省、宗正寺所属的宗室小学。 (3) 中央政府各部门所属的学校。 第一,秘书省所属太史局及司天台;第 二,太常寺所属太乐署、太医署、太卜署; 第三,太卜寺所属的兽医学校;第四,宗正寺所属的崇玄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