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工程 → 监理工程师 → 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某水利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某水利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合同,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总进度计划见下图,合同工期为 16 周,各项工作均按最早开始时间安排且匀速施工。
【事件】
工程施工至第 4 周末时进行进度检查,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 1:工作 A 已经完成,工作 B、工作 C 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原因,造成承包人的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设备窝工 10 万元,工作 B 实际完成工作量占估算工程量的 25%,工作 C 实际完成工程量占估算工程量的 20%。
事件 2: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导致工作 D 尚未开始,造成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闲置损失3 万元,人员窝工 2 万元。承包人对现场文物保护费用为 1 万元。
【问题】
1.根据第 4 周末的检查结果,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图上绘制实际进度前锋线,并分析工作 B、工作 C、工作 D 的实际进度对工期的影响,说明理由。
2.承包人在第 4 周末就工作 B、工作 C、工作 D 出现的进度偏差提出工期延期,监理机构应批准的工程延期是多长时间?说明理由。
3.承包人分别就事件 1、事件 2 提出费用索赔,监理机构应批准的费用索赔是多少?说明理由
问题 1:
根据第 4 周末的检查结果,绘制的实际进度前锋线见下图。
根据上图的实际进度前锋线,分析如下:
(1)工作 B 拖后 1 周,因工作 B 的总时差为 1 周,所以不影响工期。
(2)工作 C 拖后 1 周,因工作 C 的总时差为 1.5 周,所以不影响工期。
(3)工作 D 拖后 2 周,因工作 D 是关键工作,所以影响工期延误 2 周。
问题 2:
工作 B、工作 C 拖后不影响工期,工作 D 拖后 2 周影响工期延长 2 周,监理机构应批准工期
延期 2 周。理由:施工过程中发现地下文物造成的工作 D 拖延,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应予以补偿。
问题 3:
事件 1 中监理机构批准的费用索赔为 10 万元。理由:设计变更是非承包人原因导致的,由此引起的施工人员和机械设备窝工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事件 2 中监理机构批准的费用索赔为 3+2+1=6(万元)。理由:因施工场地发现文物导致的费用增加由发包人承担。
根据英国NEC《工程施工合同》,关于风险预警机制早期警告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FIDIC《施工合同条件》,为了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利益,关于指定分包商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机电产品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卖方应在设备包装箱相邻的四面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标出该包装箱的()。
建设工程材料设备采用非即时买卖合同的种类有()。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竣工后试验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关于承包人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暂估价的说法,正确的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保险的正确处理方式有()。
根据《标准施工合同》,关于市场物价浮动对合同价格影响的表述,正确的有()。
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