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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2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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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甲市A区)、李某(甲市B区)、冯某(甲市C区)、马某(甲市D区)四人投资设立兴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平公司,位于甲市E区),该公司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四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0%、30%、20%、10%,徐某任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且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向股东分配利润。由于行情不错,公司连续6年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却始终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019年10月,公司召开股东会,会上,徐某请求分配利润,股东会作出决议:因公司要扩大经营规模,暂不分配利润。
李某请求公司为其外债提供担保,徐某表示反对,但另外两位股东都表示同意。会后,徐某以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4)根据《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关于徐某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法院的做法符合规定的有(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公司的解散。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以“裁定”的方式作出。
徐某(甲市A区)、李某(甲市B区)、冯某(甲市C区)、马某(甲市D区)四人投资设立兴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兴平公司,位于甲市E区),该公司从事化工产品生产,四人出资比例分别为40%、30%、20%、10%,徐某任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连续5年盈利并且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向股东分配利润。由于行情不错,公司连续6年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却始终不向股东分配利润。2019年10月,公司召开股东会,会上,徐某请求分配利润,股东会作出决议:因公司要扩大经营规模,暂不分配利润。
李某请求公司为其外债提供担保,徐某表示反对,但另外两位股东都表示同意。会后,徐某以其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
(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徐某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解散公司诉讼的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 26条规定,因公司设立、确认股东资格、分配利润、解散等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注册地或者登记地为住所地。据此可知,徐某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对本案有管辖权的法院是甲市E区法院。
甲企业将其现有和将有的生产设备抵押给工商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2018年9月6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甲企业又与招商银行协议将其现有及将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贷款600万元,双方于2018年9月10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9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企业仍资金不足,又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交通银行贷款3000万元,双方于2018年10月15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10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企业还将其所有的汽车质押给建设银行,贷款100万元,双方于2018年11月1日订立质权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次日交付质物。
以上债务履行期届满,甲企业因经营失败不能偿还借款。债权人发现,在抵押期间,乙企业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甲企业的产品若干。丙企业于2018年9月22日租赁并使用了甲企业抵押给交通银行的地上建筑物一栋。
(3)甲企业的生产设备上同时存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两个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重复抵押时的受偿顺序。抵押权已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受偿,即招商银行优先于工商银行受偿。
甲企业将其现有和将有的生产设备抵押给工商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于2018年9月6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但未办理抵押登记。甲企业又与招商银行协议将其现有及将来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贷款600万元,双方于2018年9月10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9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企业仍资金不足,又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抵押给交通银行贷款3000万元,双方于2018年10月15日订立抵押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10月20日办理了抵押登记。甲企业还将其所有的汽车质押给建设银行,贷款100万元,双方于2018年11月1日订立质权合同,同日该合同生效,次日交付质物。
以上债务履行期届满,甲企业因经营失败不能偿还借款。债权人发现,在抵押期间,乙企业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甲企业的产品若干。丙企业于2018年9月22日租赁并使用了甲企业抵押给交通银行的地上建筑物一栋。
(1)甲企业为招商银行设立的抵押属于(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特殊抵押。浮动抵押指经当事人书面协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将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实现抵押权时的动产优先受偿。本案中,甲企业为招商银行设立的抵押属于浮动抵押。
2017年,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稽查局对鸿宸公司2006年至2016年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鸿宸公司存在偷税行为,依法作出如下处理:第一,决定鸿宸公司2006年至2016年应补缴增值税50余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万元,教育费附加1万元,企业所得税470余万元,加收滞纳金310余万元;第二,对鸿宸公司2012年至2016年隐瞒工程款收入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罚款670余万元。鸿宸公司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提出处罚听证申请。鸿宸公司认为该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但稽查局拒绝公开。在处罚听证会上,鸿宸公司提出了关于稽查局对鸿宸公司偷税违法行为的处罚超过时效的问题。稽查局在听取鸿宸公司陈述申辩意见后,决定对鸿宸公司偷税违法行为超过处罚时效部分不予处罚;对未超时效部分,予以处罚。在处罚听证会上,鸿宸公司还提出了稽查局追征税款和滞纳金超过期限,对此意见,稽查局未予采纳。鸿宸公司因不服稽查局的上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分别就税务处理和税务处罚两份决定向海淀区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
依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鸿宸公司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之前必须履行的义务有(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复议申请。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纳税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缴纳税款和滞纳金或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后才能申请行政复议。
2017年,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稽查局对鸿宸公司2006年至2016年纳税情况进行审查,发现鸿宸公司存在偷税行为,依法作出如下处理:第一,决定鸿宸公司2006年至2016年应补缴增值税50余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万元,教育费附加1万元,企业所得税470余万元,加收滞纳金310余万元;第二,对鸿宸公司2012年至2016年隐瞒工程款收入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罚款670余万元。鸿宸公司在收到《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后,提出处罚听证申请。鸿宸公司认为该听证应当公开进行,但稽查局拒绝公开。在处罚听证会上,鸿宸公司提出了关于稽查局对鸿宸公司偷税违法行为的处罚超过时效的问题。稽查局在听取鸿宸公司陈述申辩意见后,决定对鸿宸公司偷税违法行为超过处罚时效部分不予处罚;对未超时效部分,予以处罚。在处罚听证会上,鸿宸公司还提出了稽查局追征税款和滞纳金超过期限,对此意见,稽查局未予采纳。鸿宸公司因不服稽查局的上述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决定,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1月分别就税务处理和税务处罚两份决定向海淀区税务局提出复议申请。
依据《行政处罚法》与《税收征收管理法》,税务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税务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税收违法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税务机关不再处罚。
2019 年12 月份,李某从老家甲省A 市来到乙省,租住B 市区,在C 市文化路科技市场从一些抱小孩的妇女处低价购买假增值税专用发票(12 本300 份),并印制“代办各类发票”的名片,在B市区各大酒店门口向路人散发,后通过电话联系,向有意购买假发票的人出售假增值税专用发票。李某还利用购买的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为他人虚开139 份,价税合计1074 万余元,虚开税款金额123万余元。案发后,税务机关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对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案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又虚开的,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定罪处罚。出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是真发票,否则构成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的专用发票,必须是空白发票,如果出售填好的专用发票,则应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论处。
关于恶意占有,下列选项中符合《民法典》规定的是(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占有的分类。依无权占有人是否知其无占有的权源为标准,占有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指占有人不知无占有的权源,而误信有正当权源且无怀疑地占有。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源,或对是否有权源虽怀疑而仍为占有。所以选项A、B错误。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但应当支付善意占有人因维护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所以选项C错误。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灭失,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请求赔偿的,占有人应当将因毁损、灭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返还给权利人;权利人的损害未得到足够弥补的,恶意占有人还应当赔偿损失。所以选项D正确。
甲有限公司共有8 个股东,公司成立3 年后,决定增加注册资本1000 万元。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本题解析:
本题考核增资。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决议须经代表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而不是经2/3 以上股东同意。所以选项A 错误。《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实行认缴制,股东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所以选项B 正确。《公司法》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据此可知,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时,除另有约定外,股东应按照实缴出资比例来认缴出资。所以选项C 错误。《公司法解释(三)》第13 条第4 款规定,股东在公司增资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1 款或者第2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未尽忠实、勤勉的义务而使出资未缴足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据此可知,公司董事长未尽忠实、勤勉义务的,才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选项D 错误。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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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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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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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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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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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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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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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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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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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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