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从王某处借得一辆价值10万元的竞赛用自行车,因急需用钱,甲将该车质押给典当行,得款6万元。在王某索要时,甲无力赎回该车,又向李某借得一辆价值15万元的竞赛用自行车,将该车质押给同一典当行,得款10万元后赎回王某的自行车。甲将自行车交还给王某后潜逃,导致李某的自行车质押期满未赎。甲诈骗的金额为( )。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甲从王某处借自行车,因急需用钱将车质押,此时甲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属于诈骗行为。在王某索要自行车时,甲已经无力赎回,却又向李某借车质押给典当行,甲此时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诈骗行为。诈骗的金额是以诈骗财物的市场价值来计算,所以本题中,甲诈骗的金额为李某自行车的价格,也即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