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减刑适用的理解,正确的有( )。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而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
A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18条规定,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B项,乙被判处管制并且有立功表现的乙满足减刑的对象条件、实质条件和限度条件,当然可以减刑。
CD两项,减刑的限度条件为:①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2。②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该13年计算时间从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③普通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的刑期不能少于15年,死缓考验期不包括在内。由此可见,丙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3年,丁的实际执行的刑期都不得少于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