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刑法规定,应当适用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 )。
社区矫正是指与监禁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即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不脱离社会,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目前,我国社区矫正的对象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服刑的5种罪犯。
D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32条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司法行政机关配合公安机关,监督其遵守刑法第54条的规定,并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可见,只有被剥夺政治权利且在社会服刑的人员才可以适用社区矫正,如果被剥夺了政治权利而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便无法适用社区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