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学历类研究生入学法硕法学->试论物权的保护。

试论物权的保护。

查看答案 纠错
答案:
本题解析:

【分析】本题难度较大,是一道综合性的关于物权保护的论述题。物权保护是物权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物的权利保护的制度。主要涉及物权的确认、请求、赔偿和恢复原状四种方式。

 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制度。物权保护方式主要包括:(2分)

 (1)请求确认物权。在财产的归属、内容问题发生争议而使物权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时候,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物权。确认物权只能由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并通过民事诉讼程序解决。确认物权是保护物权的前提。(3分)

 (2)物权请求权。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是依附于物权的独立请求权,在物权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侵害可能导致物权人不能圆满支配其物权时行使,包括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3分)

 ①返还原物请求权。权利人对于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占有物。《物权法》第34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该项请求权是由所有权所派生的请求权,并且是所有权效力的直接体现,只要他人无权占有或侵夺权利人的财产,权利人都可以通过行使该项请求权而恢复其物权的圆满状态。

 ②排除妨害请求权。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占有以外的方式妨害时,物权人对妨害人享有请求其排除妨害,使自己的权利恢复圆满状态的权利。

 ③消除危险请求权。行为人的行为可能造成对他人的妨碍,并且构成一定的危险时,权利人有权请求消除已经存在的危险。可能妨害物权或者已经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消除危险或者排除妨害,通过行使消除危险请求权,可以预防将来发生对物权的现实危害。(3分)

 (3)请求赔偿损失。物权人的财产因他人的不法侵害而毁损、灭失时,物权人有权请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或者请求人民法院责令侵害人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对不法侵害造成的财产的毁损、灭失,依原物的价值折合货币进行赔偿。(3分)

 (4)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物权人的财产因受非法侵害遭到损坏时,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我国《物权法》第36条规定,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1分)

更新时间:2021-12-10 22:36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