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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及共同特征。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实施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本类犯罪的共同特征包括:客体是社会的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币口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客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实施了已经造成严重后果或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犯罪主体既有一般主体,也有特殊主体;主观方面既有故意,又有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