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教师资格 → 中学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以下是《思想品德》(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七课第二框《法不可违
以下是《思想品德》(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七课第二框《法不可违》的课堂结束。
请同学们对比以下概念:
(1)一般违法行为与严重违法行为;
(2)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与刑事违法行为;
(3)严重危害性、刑事违法性与刑事当罚性;
教师:今天我们弄清了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事实说明违法与犯罪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有些人走向犯罪的深渊都是从一些小事开始的。俗话说:“蝼蚁之穴,溃千里之堤”,我们青少年一定要学法、知法、守法,防微杜渐,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问题:请简要评析上述材料中教师的课堂结束方式。
此教师的课堂结束方式属于比较区别式。比较区别式是在课堂结束时,教师引导学生对教学内容中那些容易混淆的概念、原理,采用辨析、比较、讨论等方式来加深和扩展理解,提高学生的鉴别能力,促进学生对所学知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培养学生思维的广阔性和灵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