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教师资格 → 中学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个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一个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在长期的立法工作中,我国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运用“政治常识”阐述,我国如何在立法过程中确保法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立法过程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使社会主义法律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
党领导我国立法。党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一些重大问题形成自己的主张并按照法定程序向人大和国务院提出立法建议,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在立法过程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作为立法主体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以及国务院,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形成共识,制定法律法规。如不同方面的人大代表,把反映不同利益的民意带人人大,通过充分讨论、辩论、协商、审议,提炼出共同意愿,以法律形式确认。国务院召开专门会议,集体讨论来自不同方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出台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的行政法规。
在立法过程中,扩大公民参与。立法主体通过拓展渠道,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机会,使各种利益需求得到充分表达,凝聚共识.逐渐形成共同意愿,依法制定体现人民群众共同意愿的法律法规。
我国的立法过程,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过程。这一过程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