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市区的某化工生产制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全年经营情况如下:
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5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000万元,营业外收入94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16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960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0万元,税金及附加2400万元,销售费用5200万元,管
理费用3300万元,财务费用42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820万元,其中来自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得的股
息收入1000万元。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2021年9月,以委托代销方式销售一批产品,产品不含增值税售价为3000万元,成本2200万元,截止2021年年底已经收到60%产品的代销清单,并收到相应款项2034万元,但由于尚未向对方开具发票,因此公司将该笔款项计入“其他应付款”核算。相关进项税额计算正确。
(2)一栋闲置库房未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该库房占地面积1200平方米,原值660万元,已提取折旧450万元,车间余值210万元。
(3)与某原材料生产企业签订资产交换协议,以成本400万元,不含税售价500万元的化工产品换入等值原材料一批,会计上未确认收入、成本,未计算缴纳印花税。(假设不考虑增值税及教育费附加因素)
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0元/平方米
(4)将购进的一笔三年期国债售出,取得收入103万元。售出时持有该国债183天,该笔国债的买入价为100万元,年利率5%,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该公司已将3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5)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4800万元;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其中20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
(6)实际发放已经计入成本费用中的职工工资6000万元,其中含福利部门人员工资200万元,实习员工工资100万元,残疾职工工资55万元,由于实行股权激励按权责发生制计算的薪酬68万元,经查员工尚未实际行权;除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为747万元,拨缴工会经费1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135万元。
(7)当年转让一项账面价值为3000万元的专利技术,转让收入为120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8)为了达到当地环境治理的指标要求,当年购置一台价值60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投入使用,该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设备。
其他相关资料: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无进项税额调整事项。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20元/平方米。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税率0.3‰。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分别计算该公司2021年度应补缴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2)分别计算该公司2021年度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
(3)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25000+13000+3000×60%+500=403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宣费限额=40300×15%=6045(万元)
发生的48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该公司2021年度的会计利润。
(9)计算该公司2021年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
(1)收到60%产品代销清单,并收到相应款项,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60%×13%=234(万元),进项税额无错误。
应补缴增值税=234(万元)
应补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234×(7%+3%+2%)=28.08(万元)
(2)应补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200×20÷10000=2.4(万元)
应补缴印花税=(500+500)×0.3‰=0.3(万元)(1分)
(3)转让所得中所包含的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予调减。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00×(5%÷365)×183=2.51(万元)
(4)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的基数=25000+13000+3000×60%+500=403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宣费限额=40300×15%=6045(万元)
发生的480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5)可以扣除的招待费限额1=40300×5‰=201.5(万元)
可以扣除的招待费限额2=(300-200)×60%=60(万元)
税前可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6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0-60=240(万元)
(6)残疾职工工资加计100%扣除,纳税调减55万元。
实行股权激励,员工尚未实际行权,与股权激励相对应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应纳税调增68万元。
计算三项经费的工资薪金=6000-200-68=5732(万元)
实际发生的福利费=747+200=947(万元)
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5732×14%=802.48(万元)
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47-802.48=144.52(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5732×2%=114.64(万元)
工会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20-114.64=5.36(万元)
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5732×8%=458.56(万元)
教育经费支出135万元未超标,无需纳税调整。
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5+68+144.52+5.36=162.88(万元)
(7)技术转让所得=12000-3000=9000(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9000-500)÷2=500+4250=4750(万元)
(8)业务1:应确认的收入=3000×60%=1800(万元)
应结转的成本=2200×60%=1320(万元)
对会计利润的影响=1800-1320-28.08=451.92(万元)
会计利润=25000+13000+9400-16000-9600-2100-2400-5200-3300-420+2820+1800-1320
+500-400-28.08-2.4-0.3=11749.22(万元)
(9)应纳税所得额=11749.22-1000-2.51+240+162.88-4750=6399.59(万元)
可以抵免的应纳所得税额=600×10%=60(万元)
应纳税额=6399.59×25%-60=1539.90(万元)
下列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是( )。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人的是()。
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关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
2018年,中共中央下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设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该委员会办公室位于( )。
法律的制定部门是()。
甲开车不小心撞坏了电线杆,该行为属于()。
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