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公司和黄河公司均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13%,长江公司2018年至2020年对黄河公司投资业务相关资料如下:
(1)2018年10月10日,长江公司向黄河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应收黄河公司款项为1000万元,2018年12月15日,黄河公司无力支付全部货款,与长江公司债务重组,双方约定,长江公司将该债权转为对黄河公司的股权,2019年1月1日办妥股权变更登记手续,长江公司承担了相关税费5万元,应收账款公允价值890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00万元,债务重组完成后长江公司持有黄河公司25%股权,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黄河公司2019年1月1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600万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公允价值。
(2)2019年6月21日,长江公司将账面价值450万元的商品以850万元出售给黄河公司,黄河公司将取得的商品作为管理用固定资产,并于当月投入使用,预计可使用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3)2019年黄河公司实现净利润2180万元,2019年末黄河公司其他综合收益增加100万元(60万为黄河公司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40万元为黄河公司持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因接受股东捐赠资本公积60万元,无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4)2020年3月8日,长江公司以银行存款2300万元从非关联方受让黄河公司30%股权,对黄河公司实施控制,另长江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取得黄河公司25%股权和后续取得的30%股权的交易不构成一揽子交易。
(5)2020年10月14日,长江公司将其持有黄河公司股权的80%出售给非关联方,取得银行存款3222万元。处置股权后长江公司将剩余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日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为750万元。
假定长江公司与黄河公司会计政策、会计期间相同,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针对事项4,长江公司增持黄河公司股权的表述,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本题是多次交易形成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权益法核算的账面价值1390+新增投资成本2300=3690(万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 2300
贷:银行存款 2300
借:长期股权投资 1390
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900
——损益调整 450
——其他综合收益 25
——其他权益变动 15
下列关于留存收益筹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某公司资产总额为 9000 万元,其中永久性流动资产为 2400 万元,波动性流动资产为 1600万元,该公司长期资金来源金额为 8100 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形,可以判断该公司的融资策略属于( )。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 2000 万元,年利率为 8%,筹资费率为 0.5%,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则该笔借款的资本成本是( )。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朱某对席某的3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按照民法规定,朱某仍享有( )。
下列关于债的担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有( )。
下列( )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6 年 5 月,玫霓、峰春、雅图 3 家公司出资组建盛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玫霓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峰春以厂房作价出资 500 万元,雅图以技术作价出资 200万元。
2017 年 10 月,为了扩大公司规模,盛达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董事长李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决议。盛达公司于临时股东会召开前 10 天通知所有股东,告知会议内容及议程。临时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表决时,玫霓、雅图赞成,峰春反对,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
2018 年 8 月,盛达公司监事会在例行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总经理黄某擅自将公司 100 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使用,收取好处费 30 万元。因该亲属遇车祸死亡,致使该笔借款无法收回。2018 年 11 月 11 日,恒美公司以盛达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盛达公司破产,人民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
已知:公司章程未对表决权的行使进行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本案破产申请的提出、撤回,以及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