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6年2月10日签发一张商业汇票给乙公司,付款日期为2016年3月20日。乙公司将该汇票提示承兑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向承兑人请求付款时遭到拒绝。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丁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期限是( )。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对出票人(甲公司)的追索权,消灭时效期间为2年,自票据到期日(2016年3月20日)起算。
常作为颅中窝底硬脑膜平面的颅外标志( )
确定面神经垂直段的重要标志( )
乳突手术时确定鼓窦位置的重要标志( )
鼓膜松弛部附着处( )
由第Ⅴ对脑神经下颌支支配 ( )
由喉返神经支配( )
面神经支配( )
鼻咽纤维血管瘤( )
鼻咽癌( )
腺样体肥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