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拾得的手表赠与不知情的乙,乙对该手表的占有属于( )。
A项,依据是否具有本权,占有分为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有权占有是基于本权(所有权、他物权、租赁权等权利)的占有,无权占有是欠缺本权的占有。遗失物不适用善意取得,乙不能取得所有权。本题中,手表是甲拾得的,甲应当将手表归还失主,无权对手表进行处分,因此乙对手表的占有不是有权占有。B项,依据占有人的主观心理状态,无权占有又可分为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是指占有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自己的占有没有合法根据而占有。本题中,乙并不知道手表是拾得的,所以是善意占有。C项,依据占有人是否直接占有物,分为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直接占有即直接对物加以管领之占有。本题中,乙对手表的占有是直接加以管领,是直接占有。D项,依据占有人是否具有所有的意思,分为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自主占有是指占有人以自己所有的意思而为之占有。本题中,乙以为手表是甲合法赠与自己的,乙的占有具有所有的意思,因此是自主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