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犯罪地点在刑法中的作用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具体表现为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行为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对象。其中,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在客观方面都必须具备的要件;危害结果是大多数犯罪成立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以及对象,则是某些犯罪成立而在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备的要件。传统的刑法理论通常将危害行为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必要要件,危害结果、特定的时间、地点、方法(手段)以及对象则称为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虽然对大多数犯罪来说,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等因素不是犯罪构成的要件,但是,这些因素往往影响到犯罪行为本身社会危害程度的大小,在分则中的有些条文中,特定的地点是法定的量刑情节(含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因而考查它们对正确量刑也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