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在外地打工的王某接到家中求助电话,遂到ATM机取款,遇机器故障,乘机多取走9万元。案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但可对王某从轻处罚。该案数万字的判决书在网上公开,判决书的主要论证理由有:被告人主观恶性较轻;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较平和;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小:被告人家庭生活困苦,案发自首后,能及时归还全部所盗款项。王某对社会管理秩序心存畏惧,其案发后的行为说明他仍心存良知。因此,法院依法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大部分网友认为该判决书辨法析理,判决结果合情合理合法。 运用法理学有关理论,分析本案的法律论证是否具有正当性,为什么?
本案的法律论证具有正当性。 (1)论证说理内容具有融贯性。本案法官的说理论证符合法律规则,同时也具有内在一致性。从被告人的主观恶性、非法获取钱财的方式、其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等角度,进行了论证。 (2)论证说理逻辑具有有效性。法官的说理论证符合基本的逻辑方法,符合大众的思维习惯。根据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和内在心理,得出他心存畏惧、心存良知,具有说理的逻辑性。 (3)论证结论具有可接受性。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决定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合情合理合法,为社会普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