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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我国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
(1)特别行政区是我国享有高度自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和特别行政区的关系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2)中央人民政府管理与特别行政区有关的外交事务、防务,任命特别行政区的秆政长官和行政机关的主要官员等。 (3)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以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央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