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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财产抵押权的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有( )
我国抵押权的登记制度分为登记要件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前者是指未经登记抵押权不设立,后者是指抵押权的设立不需要登记,但是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或者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设立抵押的,采取登记对抗主义,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