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反应时加因素法的原理。
加因素法指完成一个作业所需的时间,是这一系列信息加工阶段分别需要的时间总和。它是由认知心理学家斯腾伯格( 1969)在唐德斯的减数法反应时的基础上提出的,此方法是减数法的发展和延伸。加因素法的基本逻辑思想是: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互相制约的,即一个因素的效应可以改变另一因素的效应,那么这两个因素只作用于同一个信息加工阶段;如果两个因素的效应是分别独立的,即可以相加,那么这两个因素各自作用于不同的加工阶段。也就是说,如果两个因素间存在交互作用,那么它们是作用于同一个加工阶段的:而如果两个因素不存在交互作用,即相互独立,那么它们作用于不同的加工阶段。根据此逻辑,如果事先可以发现一些因素,这些因素对完成作业所需的时间有所影响,那么通过单独地或成对地应用这些因素进行实验,就可以观察到完成作业时的时间变化,进而确定这一信息加工过程的各个阶段以及所需要的时间总和。加因素法实验所侧重的,不是区分出每个阶段的加工时间,而是证实不同加工阶段的存在,并辨认它们各自的前后顺序。加因素法假定,当两个实验因素影响两个不同的阶段时,它们将对总反应时产生独立的效应,即不管一个因素的水平变化如何,另一个因素对反应时的影响是恒定的,即两者不存在交互作用。加因素法的基本手段是探索有相加效应的因素,以区分不同的加工阶段。斯腾伯格认为,人的信息加工过程是系列进行的而不是平行进行的,也就是说,人的信息加工过程是由一系列有先后顺序的加工阶段组成的,这是加因素法的一个基本前提。如果这个条件无法满足,就不能使用加因素法。 理解加因素法实验要明晰该方法的侧重点不是区分出每个阶段的加工时间,而是证实不同加工阶段的存在,并辨认它们各自的前后顺序。在加因素法实验中,通过对影响每个加工阶段的因素进行操作处理并观测反应时的变化来探究这一加工阶段是否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