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历类 → 研究生入学 → 法硕法学->甲误将乙从事恐怖活动的犯罪所得当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所
甲误将乙从事恐怖活动的犯罪所得当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犯罪所得转移至境外,甲的行为构成
被告人将洗钱罪规定的某一上游犯罪的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误认为洗钱罪上游犯罪内的其他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不影响洗钱罪的认定。洗钱行为也是窝藏、包庇罪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一种形式,但是,由于刑法已经将洗钱行为单独规定为一种犯罪,所以,洗钱行为只以洗钱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