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学历类 → 研究生入学 → 法硕法学->甲在当公安局局长时为他人谋取利益,约定在离职后收受财物,并且
甲在当公安局局长时为他人谋取利益,约定在离职后收受财物,并且在离职后收取了财物。甲的行为构成
如果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在职时为他人谋取利益,约定在离职后收受财物,并且收受了财物的,应当以受贿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