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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法的本质归结为理性,是以下哪些法学家的观点

  • A.英国的洛克
  • B.美国的庞德
  • C.荷兰的格劳秀斯
  • D.德国的萨维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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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C
本题解析:

理性论将法的本质解释为理性、人性等,认为自然法高于实在法。17、18世纪,古典自然法学派的理性论主要代表人物有荷兰的格劳秀斯、斯宾诺莎,英国的霍布斯、洛克,德国的普芬道夫,法国的孟德斯鸠、卢梭等。美国庞德在法的本质上的观点为社会控制论;萨维尼支持的为民族精神论。

更新时间:2021-12-09 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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