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学历类研究生入学法硕法学->吴某有两层楼房一幢,二层于2003年租给其内侄洪某夫妇居住。

吴某有两层楼房一幢,二层于2003年租给其内侄洪某夫妇居住。2005年吴某考虑到自己年老多病,身边又没有其他亲人,遂与洪某签合同约定,以洪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好后事为条件,吴某将在房产证书上把洪某列为共有人。2005年底,吴某到房产部门更改登记,将洪某列在了共有人一栏,房产部门据此重新更换了房产证。但是,自洪某夫妇被列为共有人之后,他们对吴某的态度越来越差,开始经常与吴某争吵,2007年10月的一天,洪某甚至将吴某赶出家门。吴某为此极度痛苦,后悔万分。后在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取消洪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 问: (1)吴某与洪某之间的协议属于什么合同?这种法律行为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行为? (2)法院应该怎样判决?

查看答案 纠错
答案:
本题解析:

(1)吴某与洪某间所签的合同是遗赠扶养协议。所谓遗赠扶养协议是指遗赠人与扶养人所签订的,由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在死后将财产转移给扶养人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它以扶养人先履行对遗赠人的生养死葬义务为条件,然后遗赠人的转移财产的法律行为才生效。 (2)法院应判决取消洪某的楼房共有人的资格,房屋的所有权完全归吴某所有。因为本案中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吴某将洪某列为楼房共有人的目的是为了让洪某对其生前悉心照料,死后料理后事,只有洪某履行了这一义务,吴某才愿意将洪某列为共有人。而洪某却没有依约对吴某悉心照料,已经违反协议,吴某当然有解除合同的权利,即不再将洪某列为共有人。

更新时间:2021-12-22 01:21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
问答题

数学二,模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2》模拟试卷7

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