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民事权利的区别。
1.公司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广泛性,即可以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权利。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则具有限制性,也就是说只能享有从事特定范围活动的权利; 2.公民之间权利能力是绝对平等的,而法人与法人之间,由于它成立时的经营范围规定不同,因此权利能力也就不一样。例如,一个儿童他与成年人一样享有一切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法人则不然,一个商业法人同一个企业法人所享有的权利是不一样的,做为商业法人可以有经营销售权,做为企业法人就没有经营销售权; 3.自然人与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在内容上也不相同。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某些内容,法人是不能享有的,如财产继承权。而法人所享有的某些权利能力,自然人也同样不能享有,如银行业务经营权,在我国就不允许自然人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