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购买一台大型设备,由于疏忽在合同中未定检验期。设备运回后,甲即组织人员进行检验,未发现质量有问题,于是投入使用。至第三年,设备出现故障,经反复查找,发现设备关键部位的质量瑕疵。按照该设备的说明书,其质量保证期为 5 年。下列判断中哪些是错误的?
具体参见合同法第158条,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检验 1,约定检验期的,买房应当在检验期间内将不合格情况通知卖方,否则视为质量合格(本题未约定检验期间,不适用此规定) 2,未约定检验期间的,买方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在合理期间内通知卖方。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俩年内未通知的,视为符合约定,但是又保质期的,适用保质期条款,不再适用俩年的规定。(本题有五年保质期,所以适用五年保质期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