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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被依法宣告失踪,乙为甲的财产代管人。下列选项中,由乙可以从甲的财产中支付的有
《民法典》第43条规定:“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而C、D两项属于 “应付的其他费用”因此ABCD应全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