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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是
考查要点是《物权法》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传统的用益物权类型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等。我国《物权法》明确规定的用益物权类型分为两种情形:第一,采取明确规定的形式,这类情形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第二,采取总则列举式,这类情形包括海域使用权、探矿权、取水权、养殖权、捕捞权等。可见,我国《物权法》并没有规定典权、居住权、永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