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拿刀追杀乙,乙在仓促逃跑中发现甲6岁儿子丙在路边玩耍,便冲上前去用胳膊使劲勒住丙的脖子,威胁甲说再过来就要勒死丙,甲只好放弃了追杀乙,但丙因长时间被勒,短时窒息造成脑瘫。乙的行为构成()。
《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该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乙的行为不是针对甲,排除正当防卫、防卫过当;虽然造成无辜第三人丙的伤害,但是其损害的无辜第三人的利益不小于遭受危险的利益,排除紧急避险;乙明知自己勒住丙的脖子的行为会造成丙的死亡或伤害,仍故意勒住丙的脖子,属于故意犯罪。故本题选择C项。
我国当前教育最薄弱的环节是( )
运用奖励和惩罚,是德育工作的( )
晏阳初三大教育方式中,学校式教育不包括( )
首先从理论上对班级授课制进行了论证的是( )
学校的出现意味着人类( )
现实主义与跨国主义对国家利益的阐释认为,在当代,对任何主权国家来说,其利益应包括()
“可持续发展”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奋斗的目标。
最为经济且最为便利的直观教学手段是( )
我国是()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以下重要事件中直接导致雅尔塔体系瓦解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