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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9-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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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烟叶采购成本=收购实际支付价款+实际支付价外补贴+实际支付烟叶税+实际运费-计算收购烟叶的进项税-计算运输费的进项税本题中,烟叶采购成本=100+100×10%+100×(1+10%)×20%+8-100×(1+10%)×(1+20%)×13%-8×7%=122.28(万元);委托加工烟丝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率税率)=(122.28+12)÷(1-30)=191.83(万元);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191.83×30%=57.55(万元);故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7.55万元。
2.进口关税完税价格=300+12+38=350(万元);进口应缴纳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350×10%=3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50+35)÷(1-30%)×30%=16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350+35)÷(1-30%)×17%=93.5(万元);故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合计=35+165+93.5=293.5(万元)。
3.本月销项税=600×17%+9.36÷(1+17%)×17%+400×250×100÷10000×17%=273.36(万元);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100×(1+10%)×(1+20%)×13%+8×7%+2.04+68+300×3%+350×(1+10%)÷(1-30%)×17%-20×17%=186.86(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73.36-186.86=86.5(万元)。
4.外购烟丝领用额=30+400+300+350×(1+10%)÷(1-30%)-50-20=1210(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600+9.36÷1.17)×36%+400×250×100÷10000×56%+400×150÷10000-1210×30%=421.88(万元)。
共用题干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烟叶采购成本=收购实际支付价款+实际支付价外补贴+实际支付烟叶税+实际运费-计算收购烟叶的进项税-计算运输费的进项税本题中,烟叶采购成本=100+100×10%+100×(1+10%)×20%+8-100×(1+10%)×(1+20%)×13%-8×7%=122.28(万元);委托加工烟丝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率税率)=(122.28+12)÷(1-30)=191.83(万元);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191.83×30%=57.55(万元);故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7.55万元。
2.进口关税完税价格=300+12+38=350(万元);进口应缴纳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350×10%=3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50+35)÷(1-30%)×30%=16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350+35)÷(1-30%)×17%=93.5(万元);故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合计=35+165+93.5=293.5(万元)。
3.本月销项税=600×17%+9.36÷(1+17%)×17%+400×250×100÷10000×17%=273.36(万元);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100×(1+10%)×(1+20%)×13%+8×7%+2.04+68+300×3%+350×(1+10%)÷(1-30%)×17%-20×17%=186.86(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73.36-186.86=86.5(万元)。
4.外购烟丝领用额=30+400+300+350×(1+10%)÷(1-30%)-50-20=1210(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600+9.36÷1.17)×36%+400×250×100÷10000×56%+400×150÷10000-1210×30%=421.88(万元)。
共用题干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09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入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3)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
4)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5)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6)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烟叶采购成本=收购实际支付价款+实际支付价外补贴+实际支付烟叶税+实际运费-计算收购烟叶的进项税-计算运输费的进项税本题中,烟叶采购成本=100+100×10%+100×(1+10%)×20%+8-100×(1+10%)×(1+20%)×13%-8×7%=122.28(万元);委托加工烟丝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率税率)=(122.28+12)÷(1-30)=191.83(万元);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191.83×30%=57.55(万元);故甲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57.55万元。
2.进口关税完税价格=300+12+38=350(万元);进口应缴纳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350×10%=3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350+35)÷(1-30%)×30%=165(万元);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增值税税率=(350+35)÷(1-30%)×17%=93.5(万元);故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合计=35+165+93.5=293.5(万元)。
3.本月销项税=600×17%+9.36÷(1+17%)×17%+400×250×100÷10000×17%=273.36(万元);本月可抵扣的进项税=100×(1+10%)×(1+20%)×13%+8×7%+2.04+68+300×3%+350×(1+10%)÷(1-30%)×17%-20×17%=186.86(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73.36-186.86=86.5(万元)。
4.外购烟丝领用额=30+400+300+350×(1+10%)÷(1-30%)-50-20=1210(万元);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消费税=(600+9.36÷1.17)×36%+400×250×100÷10000×56%+400×150÷10000-1210×30%=421.88(万元)。
共用题干
2009年10月,某建筑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如下业务:
1)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合同中约定,甲企业提供电梯,价款800万元。该办公楼10月竣工并一次性结算工程价款11500万元(包括劳动保护费20万元、临时设施费15万元),另外取得提前竣工奖20万元。
2)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合同约定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该宿舍楼10月竣工并结算工程价款5480万元,其中:工程所耗用的水泥预制板由建筑公司非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提供,价款220万元,其余建筑材料由建筑公司购进,价款3400万元,建筑工程劳务价款1860万元。
3)丙企业长期拖欠建筑公司工程价款6000万元,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丙企业将其一栋商品房抵顶工程价款。商品房原值5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评估价4000万元,丙企业另支付银行存款2000万元。建筑公司对该商品房重新装修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400万元,发生装修费支出600万元。
4)承包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300万元、辅助材料费用50万元: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2400万元及中央空调设备价款120万元。
5)销售自建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58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万元),该商品房工程成本2600万元。建筑劳务成本利润率20%,装饰装修劳务成本利润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应缴纳营业税=(11500+20)×3%=345.6(万元)。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应缴纳营业税=(5480-220)×3%=157.8(万元)。
3.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中央空调设备价款不应包含在营业税应计额中。当月该建筑公司装饰装修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300+50)×3%=40.5(万元)。
4.当月该建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合计=345.6+157.8+40.5+(6400-4000)×5%+5800×5%+2600×(1+20%)÷(1-3%)×3%=1050.39(万元)。
共用题干
2009年10月,某建筑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如下业务:
1)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合同中约定,甲企业提供电梯,价款800万元。该办公楼10月竣工并一次性结算工程价款11500万元(包括劳动保护费20万元、临时设施费15万元),另外取得提前竣工奖20万元。
2)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合同约定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该宿舍楼10月竣工并结算工程价款5480万元,其中:工程所耗用的水泥预制板由建筑公司非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提供,价款220万元,其余建筑材料由建筑公司购进,价款3400万元,建筑工程劳务价款1860万元。
3)丙企业长期拖欠建筑公司工程价款6000万元,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丙企业将其一栋商品房抵顶工程价款。商品房原值5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评估价4000万元,丙企业另支付银行存款2000万元。建筑公司对该商品房重新装修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400万元,发生装修费支出600万元。
4)承包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300万元、辅助材料费用50万元: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2400万元及中央空调设备价款120万元。
5)销售自建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58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万元),该商品房工程成本2600万元。建筑劳务成本利润率20%,装饰装修劳务成本利润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应缴纳营业税=(11500+20)×3%=345.6(万元)。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应缴纳营业税=(5480-220)×3%=157.8(万元)。
3.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中央空调设备价款不应包含在营业税应计额中。当月该建筑公司装饰装修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300+50)×3%=40.5(万元)。
4.当月该建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合计=345.6+157.8+40.5+(6400-4000)×5%+5800×5%+2600×(1+20%)÷(1-3%)×3%=1050.39(万元)。
共用题干
2009年10月,某建筑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如下业务:
1)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合同中约定,甲企业提供电梯,价款800万元。该办公楼10月竣工并一次性结算工程价款11500万元(包括劳动保护费20万元、临时设施费15万元),另外取得提前竣工奖20万元。
2)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合同约定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该宿舍楼10月竣工并结算工程价款5480万元,其中:工程所耗用的水泥预制板由建筑公司非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提供,价款220万元,其余建筑材料由建筑公司购进,价款3400万元,建筑工程劳务价款1860万元。
3)丙企业长期拖欠建筑公司工程价款6000万元,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丙企业将其一栋商品房抵顶工程价款。商品房原值5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评估价4000万元,丙企业另支付银行存款2000万元。建筑公司对该商品房重新装修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400万元,发生装修费支出600万元。
4)承包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300万元、辅助材料费用50万元: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2400万元及中央空调设备价款120万元。
5)销售自建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58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万元),该商品房工程成本2600万元。建筑劳务成本利润率20%,装饰装修劳务成本利润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应缴纳营业税=(11500+20)×3%=345.6(万元)。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应缴纳营业税=(5480-220)×3%=157.8(万元)。
3.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中央空调设备价款不应包含在营业税应计额中。当月该建筑公司装饰装修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300+50)×3%=40.5(万元)。
4.当月该建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合计=345.6+157.8+40.5+(6400-4000)×5%+5800×5%+2600×(1+20%)÷(1-3%)×3%=1050.39(万元)。
共用题干
2009年10月,某建筑公司在中国境内发生如下业务:
1)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合同中约定,甲企业提供电梯,价款800万元。该办公楼10月竣工并一次性结算工程价款11500万元(包括劳动保护费20万元、临时设施费15万元),另外取得提前竣工奖20万元。
2)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合同约定该工程实行包工包料方式。该宿舍楼10月竣工并结算工程价款5480万元,其中:工程所耗用的水泥预制板由建筑公司非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提供,价款220万元,其余建筑材料由建筑公司购进,价款3400万元,建筑工程劳务价款1860万元。
3)丙企业长期拖欠建筑公司工程价款6000万元,经双方协商进行债务重组,丙企业将其一栋商品房抵顶工程价款。商品房原值5000万元,已提折旧1000万元,评估价4000万元,丙企业另支付银行存款2000万元。建筑公司对该商品房重新装修后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400万元,发生装修费支出600万元。
4)承包某宾馆室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劳务费1300万元、辅助材料费用50万元: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2400万元及中央空调设备价款120万元。
5)销售自建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5800万元(其中包括代收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200万元),该商品房工程成本2600万元。建筑劳务成本利润率20%,装饰装修劳务成本利润率1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材料差价款、抢工费、全优工程奖和提前竣工奖,应并入计税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甲企业办公楼应缴纳营业税=(11500+20)×3%=345.6(万元)。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的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和货物的销售额,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作为营业税的计税依据。因此,当月该建筑公司承建乙企业家属宿舍楼应缴纳营业税=(5480-220)×3%=157.8(万元)。
3.宾馆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中央空调设备价款不应包含在营业税应计额中。当月该建筑公司装饰装修劳务收入应缴纳营业税=(1300+50)×3%=40.5(万元)。
4.当月该建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合计=345.6+157.8+40.5+(6400-4000)×5%+5800×5%+2600×(1+20%)÷(1-3%)×3%=1050.39(万元)。
共用题干
位于市区的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达到低污染排放值A型小轿车。A型小轿车最高售价22万元/辆,平均售价20万元/辆(均为不含税价),汽缸容量为2.0升。2009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进口一批小轿车发动机,支付货款350万元,境外运输费用及保险费30万元(由买卖双方各负担50%),与购买发动机有关的且构成销售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关税税率20%,缴纳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海关放行:发生境内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货运企业开具的发票。
2)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40万元、增值税40.8万元,本月企业基建项目领用10%;购进汽车轮胎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用于生产小轿车;购进其他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660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赠送给关系单位。
3)上月购进的汽车配件验收入库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经协商决定本月予以退货,取得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
4)委托甲厂加工汽车零配件,委托合同注明:加工数量2万件,材料成本35万元,辅助材料3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1.02万元。甲厂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23元/件。收回后其中80%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小汽车,1%赠送给汽车经销商。
5)销售业务:本月1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3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20万元;采用销售折扣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270辆,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3月28日,如果10天之内付款,给予5%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20天以后付款,全额收取价款。购贷方在4月2日支付货款。本月最新推出新款跑车,销售15辆,不含税售价32万元/辆,销售时每辆按不含税售价的2%收取提货费。本月支付销货运费2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运输发票。
6)将1辆自产的A型小轿车移送用于本企业销售部门使用,提车时支付保险费0.5万元,上缴给车辆管理部门的车辆牌照费0.05万元。
7)将自产A型小轿车2辆赠送给汽车拉力赛组委会,代垫运费0.6万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给组委会。
8)本月特制高性能的B型小轿车6台和电动汽车10台,其中,将2辆B型轿车用于奖励给对汽车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辆用于汽车性能试验:本月销售电动汽车5辆,不含税售价26万元/辆。B型小轿车生产成本14万元/辆。
9)将10台A型小轿车用于对外投资,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按不含税价格核算。
10)月末盘点时发现,外购的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丢失,成本2.186万元,其中包括运费0.186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消费税税率:A型小轿车5%,B型小轿车9%,跑车40%,小轿车成本利润率为8%。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二)消费税税率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
1标准箱=250标准条
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烟叶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进日完税价格=350+30×50%+20=385(万元);进口关税=385×20%=77(万元);进口增值税=(-385+77)×17%=78.54(万元);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78.54+77=155.54(万元)。
2.(6)中资产自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应采用平均售价,增值税销项税=20×17%=3.4(万元);(7)中将资产货物赠与他人,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7%=6.8;当月该汽车厂赠送业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8+6.8=10.28(万元)。
3.销项税:(2)中对外赠送劳保用品的销项税为:20×17%=3.4(万元);(4)中将零配件赠送给经销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3×2×1%×17%=0.08(万元);(5)中销售行为销项税=20×(30+270)×17%+32×15×17%+32×15×2%÷(1+17%)×17%=1102.99(万元);(6)中将自产货物自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20×17%=3.4(万元);(7)中将自产货物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7%=6.8(万元);(8)中将自制B型小轿车送与本企业职工,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连同销售5辆电动车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4×2×(1+8%)÷(1-9%)×17%+26×5×17%=27.75(万元);(9)中将小轿车对外投资,增值税以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销项税额=20×10×17%=34(万元);则当月销项税额合计:3.4+0.08+1102.99+3.4+6.8+27.75+34=1178.42(万元)。进项税:(1)中进口环节的进口增值税=(385+77)×17%=78.54(万元);(2)中购进生产用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8×(1-10%)=36.72(万元);购进轮胎的进项税51万元,购进其他材料的进项税为660万元,购进劳保用品的进项税为3.4万元;(3)中因退货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额20.4万元;(4)中委托加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1.02;)中支付销货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21×7%=1.47(万元);(10)中因外购原材料丢失,进项税转出=(2.186-0.186)×17%+0.186÷(1-7%)×7%=0.35(万元);则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78.54+6×7%+36.72+51+660+3.4-20.4+1.02+1.47-0.35=811.82(万元)。综上,当月应纳增值税=1178.42-811.82=366.60(万元)。
4.(5)中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20×(30+270)×5%+32×15×40%+32×2%×15÷(1+17%)×40%=495.28(万元);(6)中将自产货物自用,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5%=1(万元);(7)中将自产货物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2×5%=2(万元);(8)中将自制B型轿车用于奖励员工,应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14×(1+8%)÷(1-9%)×9%×2=2.99(万元);(9)中将小轿车对外投资,消费税以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22×10×5%=11(万元);则当月应纳消费税=495.28+1+2+2.99+11=512.27(万元)。
5.由87题和88题可得出,当月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366.60+512.27)×(7%+3%)=87.89(万元)。
6.以外购汽车轮胎生产汽车轮胎,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外购轮胎已纳的消费税;将从某供销社购进的劳保用品赠送给关系单位,没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时,以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共用题干
位于市区的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达到低污染排放值A型小轿车。A型小轿车最高售价22万元/辆,平均售价20万元/辆(均为不含税价),汽缸容量为2.0升。2009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进口一批小轿车发动机,支付货款350万元,境外运输费用及保险费30万元(由买卖双方各负担50%),与购买发动机有关的且构成销售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关税税率20%,缴纳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海关放行:发生境内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货运企业开具的发票。
2)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40万元、增值税40.8万元,本月企业基建项目领用10%;购进汽车轮胎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用于生产小轿车;购进其他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660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赠送给关系单位。
3)上月购进的汽车配件验收入库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经协商决定本月予以退货,取得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
4)委托甲厂加工汽车零配件,委托合同注明:加工数量2万件,材料成本35万元,辅助材料3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1.02万元。甲厂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23元/件。收回后其中80%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小汽车,1%赠送给汽车经销商。
5)销售业务:本月1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3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20万元;采用销售折扣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270辆,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3月28日,如果10天之内付款,给予5%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20天以后付款,全额收取价款。购贷方在4月2日支付货款。本月最新推出新款跑车,销售15辆,不含税售价32万元/辆,销售时每辆按不含税售价的2%收取提货费。本月支付销货运费2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运输发票。
6)将1辆自产的A型小轿车移送用于本企业销售部门使用,提车时支付保险费0.5万元,上缴给车辆管理部门的车辆牌照费0.05万元。
7)将自产A型小轿车2辆赠送给汽车拉力赛组委会,代垫运费0.6万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给组委会。
8)本月特制高性能的B型小轿车6台和电动汽车10台,其中,将2辆B型轿车用于奖励给对汽车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辆用于汽车性能试验:本月销售电动汽车5辆,不含税售价26万元/辆。B型小轿车生产成本14万元/辆。
9)将10台A型小轿车用于对外投资,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按不含税价格核算。
10)月末盘点时发现,外购的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丢失,成本2.186万元,其中包括运费0.186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消费税税率:A型小轿车5%,B型小轿车9%,跑车40%,小轿车成本利润率为8%。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二)消费税税率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
1标准箱=250标准条
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烟叶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进日完税价格=350+30×50%+20=385(万元);进口关税=385×20%=77(万元);进口增值税=(-385+77)×17%=78.54(万元);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78.54+77=155.54(万元)。
2.(6)中资产自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应采用平均售价,增值税销项税=20×17%=3.4(万元);(7)中将资产货物赠与他人,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7%=6.8;当月该汽车厂赠送业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8+6.8=10.28(万元)。
3.销项税:(2)中对外赠送劳保用品的销项税为:20×17%=3.4(万元);(4)中将零配件赠送给经销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3×2×1%×17%=0.08(万元);(5)中销售行为销项税=20×(30+270)×17%+32×15×17%+32×15×2%÷(1+17%)×17%=1102.99(万元);(6)中将自产货物自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20×17%=3.4(万元);(7)中将自产货物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7%=6.8(万元);(8)中将自制B型小轿车送与本企业职工,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连同销售5辆电动车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4×2×(1+8%)÷(1-9%)×17%+26×5×17%=27.75(万元);(9)中将小轿车对外投资,增值税以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销项税额=20×10×17%=34(万元);则当月销项税额合计:3.4+0.08+1102.99+3.4+6.8+27.75+34=1178.42(万元)。进项税:(1)中进口环节的进口增值税=(385+77)×17%=78.54(万元);(2)中购进生产用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8×(1-10%)=36.72(万元);购进轮胎的进项税51万元,购进其他材料的进项税为660万元,购进劳保用品的进项税为3.4万元;(3)中因退货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额20.4万元;(4)中委托加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1.02;)中支付销货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21×7%=1.47(万元);(10)中因外购原材料丢失,进项税转出=(2.186-0.186)×17%+0.186÷(1-7%)×7%=0.35(万元);则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78.54+6×7%+36.72+51+660+3.4-20.4+1.02+1.47-0.35=811.82(万元)。综上,当月应纳增值税=1178.42-811.82=366.60(万元)。
4.(5)中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20×(30+270)×5%+32×15×40%+32×2%×15÷(1+17%)×40%=495.28(万元);(6)中将自产货物自用,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5%=1(万元);(7)中将自产货物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2×5%=2(万元);(8)中将自制B型轿车用于奖励员工,应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14×(1+8%)÷(1-9%)×9%×2=2.99(万元);(9)中将小轿车对外投资,消费税以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22×10×5%=11(万元);则当月应纳消费税=495.28+1+2+2.99+11=512.27(万元)。
5.由87题和88题可得出,当月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366.60+512.27)×(7%+3%)=87.89(万元)。
6.以外购汽车轮胎生产汽车轮胎,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外购轮胎已纳的消费税;将从某供销社购进的劳保用品赠送给关系单位,没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时,以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共用题干
位于市区的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达到低污染排放值A型小轿车。A型小轿车最高售价22万元/辆,平均售价20万元/辆(均为不含税价),汽缸容量为2.0升。2009年3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进口一批小轿车发动机,支付货款350万元,境外运输费用及保险费30万元(由买卖双方各负担50%),与购买发动机有关的且构成销售条件的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关税税率20%,缴纳进口环节相关税金后海关放行:发生境内运费6万元、装卸费2万元,取得货运企业开具的发票。
2)购进生产用钢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40万元、增值税40.8万元,本月企业基建项目领用10%;购进汽车轮胎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增值税51万元,本月生产领用80%,用于生产小轿车;购进其他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660万元;从某供销社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赠送给关系单位。
3)上月购进的汽车配件验收入库时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经协商决定本月予以退货,取得对方开具的红字发票,注明价款120万元、增值税20.4万元。
4)委托甲厂加工汽车零配件,委托合同注明:加工数量2万件,材料成本35万元,辅助材料3万元,支付加工费6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1.02万元。甲厂同类产品不含税售价23元/件。收回后其中80%用于本企业继续生产小汽车,1%赠送给汽车经销商。
5)销售业务:本月1日以直接收款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30辆,每辆不含税售价20万元;采用销售折扣方式销售A型小轿车,270辆,合同约定付款日期为3月28日,如果10天之内付款,给予5%折扣;2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20天以后付款,全额收取价款。购贷方在4月2日支付货款。本月最新推出新款跑车,销售15辆,不含税售价32万元/辆,销售时每辆按不含税售价的2%收取提货费。本月支付销货运费21万元,取得运输企业运输发票。
6)将1辆自产的A型小轿车移送用于本企业销售部门使用,提车时支付保险费0.5万元,上缴给车辆管理部门的车辆牌照费0.05万元。
7)将自产A型小轿车2辆赠送给汽车拉力赛组委会,代垫运费0.6万元,运输企业将运费发票开给组委会。
8)本月特制高性能的B型小轿车6台和电动汽车10台,其中,将2辆B型轿车用于奖励给对汽车研发有突出贡献的科研人员,1辆用于汽车性能试验:本月销售电动汽车5辆,不含税售价26万元/辆。B型小轿车生产成本14万元/辆。
9)将10台A型小轿车用于对外投资,投资合同约定,投资额按不含税价格核算。
10)月末盘点时发现,外购的原材料由于管理不善丢失,成本2.186万元,其中包括运费0.186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消费税税率:A型小轿车5%,B型小轿车9%,跑车40%,小轿车成本利润率为8%。
附表:有关成本利润率和税率
(一)成本利润率
(二)消费税税率
啤酒:不含税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在3000元/吨(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的,定额税率为250元/吨;不含税出厂价格在3000元/吨(不含增值税)以下的,定额税率为220元/吨;
卷烟: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为56%;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在70元以下的,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5万支)150元。
1标准箱=250标准条
1标准条=200支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三)烟叶税税率为20%。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解析:
1.进日完税价格=350+30×50%+20=385(万元);进口关税=385×20%=77(万元);进口增值税=(-385+77)×17%=78.54(万元);进口环节应纳税金合计=78.54+77=155.54(万元)。
2.(6)中资产自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应采用平均售价,增值税销项税=20×17%=3.4(万元);(7)中将资产货物赠与他人,视同销售,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7%=6.8;当月该汽车厂赠送业务应计算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4+0.08+6.8=10.28(万元)。
3.销项税:(2)中对外赠送劳保用品的销项税为:20×17%=3.4(万元);(4)中将零配件赠送给经销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23×2×1%×17%=0.08(万元);(5)中销售行为销项税=20×(30+270)×17%+32×15×17%+32×15×2%÷(1+17%)×17%=1102.99(万元);(6)中将自产货物自用,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20×17%=3.4(万元);(7)中将自产货物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20×2×17%=6.8(万元);(8)中将自制B型小轿车送与本企业职工,视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连同销售5辆电动车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4×2×(1+8%)÷(1-9%)×17%+26×5×17%=27.75(万元);(9)中将小轿车对外投资,增值税以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销项税额=20×10×17%=34(万元);则当月销项税额合计:3.4+0.08+1102.99+3.4+6.8+27.75+34=1178.42(万元)。进项税:(1)中进口环节的进口增值税=(385+77)×17%=78.54(万元);(2)中购进生产用钢材可以抵扣的进项税:40.8×(1-10%)=36.72(万元);购进轮胎的进项税51万元,购进其他材料的进项税为660万元,购进劳保用品的进项税为3.4万元;(3)中因退货应冲减当期进项税额20.4万元;(4)中委托加工业务,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是1.02;)中支付销货运费,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21×7%=1.47(万元);(10)中因外购原材料丢失,进项税转出=(2.186-0.186)×17%+0.186÷(1-7%)×7%=0.35(万元);则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合计:78.54+6×7%+36.72+51+660+3.4-20.4+1.02+1.47-0.35=811.82(万元)。综上,当月应纳增值税=1178.42-811.82=366.60(万元)。
4.(5)中销售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20×(30+270)×5%+32×15×40%+32×2%×15÷(1+17%)×40%=495.28(万元);(6)中将自产货物自用,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5%=1(万元);(7)中将自产货物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计算消费税,应纳消费税=20×2×5%=2(万元);(8)中将自制B型轿车用于奖励员工,应视同销售,应纳消费税=14×(1+8%)÷(1-9%)×9%×2=2.99(万元);(9)中将小轿车对外投资,消费税以最高售价作为计税依据,应纳消费税=22×10×5%=11(万元);则当月应纳消费税=495.28+1+2+2.99+11=512.27(万元)。
5.由87题和88题可得出,当月应纳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366.60+512.27)×(7%+3%)=87.89(万元)。
6.以外购汽车轮胎生产汽车轮胎,可以按照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抵扣外购轮胎已纳的消费税;将从某供销社购进的劳保用品赠送给关系单位,没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时,以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练习次数:6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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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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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练习次数:5次
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练习次数:6次
试卷分类:财务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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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税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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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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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练习次数:9次
试卷分类: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练习次数: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