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
2014年4月,某家电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派出审计组,对集团所属飞跃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有关审计情况和资料如下:
1.审计人员通过初步调查,了解到以下情况:
(1)飞跃公司主要从事家用及商用空气净化器的生产与销售,因近几年雾霾天气严重,空气净化器市场供销两旺。飞跃公司为适应市场形势需要,从2010年起在周边20多个城市增设了办事处。截至2013年底,外地办事处数量达到36个。飞跃公司从总部各部门抽调了20多名非财务人员并进行培训。这些人员考取会计证后,被分配到各办事处从事会计工作。2013年飞跃公司新任财务部经理上任,对公司财务部和驻外地办事处的财务人员进行了岗位调整,有的财务人员调动频繁。
(2)由于空气净化器销售情况很好,许多客户提前预交货款,使用现金交款的现象很普遍,而且有的交易金额较大。
(3)通过查阅以前年度的审计报告,发现销售退回和折让、应付利息以及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投资收益等业务存在较多的漏记。
(4)飞跃公司向审计组提供了2012、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总账和明细分类账,近两年财务报表中的部分数据摘录如下:(单位:万元)
2.审计人员在了解和评价飞跃公司内部控制时,发现以下情况:
(1)为强化内部监督制度,飞跃公司董事会指派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全权负责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监督中发现重大问题,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2)飞跃公司生产所需的零星A材料由某公司代管,飞跃公司并未对A材料的库存和使用情况进行会计记录;飞跃公司每年12月25日后发出的存货在仓库的明细账上记录,但不在财务部门的会计账上反映。
(3) 2013年1月,飞跃公司董事长李某经朋友介绍,与境外甲金融投资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总经理廖某相识。双方约定,由飞跃公司向甲公司投入资金1000万元,期限1年,收益率为20%。考虑到这项投资能给本公司带来巨额回报,为避免错失良机,飞跃公司财务部在李某指令下,先将1000万元资金汇往甲公司提供的银行账户,之后才向董事会补办报批手续、补签了投资协议。截至审计日,因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该投资尚未收回。
3.审计人员实施实质性程序,发现部分交易事项情况如下:
(1) 2013年1月10日,飞跃公司以每股12元(其中包含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0.5元)的价格从二级市场购入乙公司发行的股票40000股,另支付交易费用10000元。飞跃公司将持有的乙公司股权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计入“交易性金额资产——成本”48万元。
(2) 2013年4月,飞跃公司将自产的一批空气净化器用于在建的职工食堂及职工宿舍,该批产品的入库成本为120万元,财务部进行了账务处理,计入“在建工程”120万元。
(3)2013年7月,飞跃公司向A商业银行办理保理业务,出售丙公司应收账款117万元,取得价款110万元,与该应收账款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不附追索权),应收账款账面成本与取得价款之差7万元,计入“财务费用”。
4.现场审计结束后,审计组长王平安排审计组成员李力收集审计组各成员编制的审计工作底稿,由李力负责就审计定性和审计建议是否准确、适当进行复核,并签署复核意见。审计工作底稿经李力复核后交审计组成员刘云负责起草审计报告。
要求 根据“资料2”,请说明飞跃公司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存在缺陷,并说明理由。
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有:
(1)审 部控制的监督中也应承担相应职责。
(2)委托某公司代管A材料结存和使用情况未进行会计记录,理由是代管A材料也属于飞跃公司存货,应进行会计记录;存货明细账与财务部门的会计账记录不符,理由是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实物保管部门的明细账应与财务部门的会计记录完全相符。
(3)投资决策未履行集体审议、联签等决策审批程序,未对投资项目进行分析论证,财务部在明知没有签订投资协议的情况下仍对外支付投资资金,把关不严。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100 万元,年利率为8%,银行要求保留12%的补偿性余额,则该借款的实际年利率为( )。
下列各项中,与丧失现金折扣的机会成本呈反向变化的是:
出租人既出租某项资产,又以该项资产为担保借入资金的租赁方式是( )。
在确定企业的收益分配政策时,应当考虑相关因素的影响,其中“资本保全约束”属于( )。
根据票据与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汇票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汇票未记载事项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的有( )。
依法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的事项包括( )。
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解散、清算组成立及其职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公司法》规定了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中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