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教师资格 → 中学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于第四学段的学生(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对于第四学段的学生(7~9年级)识字与写字提出
了明确的要求,下面正确的一项是( )。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 1年版)》对第四学段的学生(7~9年级)“识字与写字”提出的要求是:①能熟练地使用字典、词典独立识字,学会用多检字方法。累计认识常用汉字3 500个左右;②在使用硬笔熟练地书写正楷字的基础上,学些规范、通行的行楷字,提高书写的速度;③临摹名家书法,体会书法的审美价值;④写字姿势正确,有良好的书写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