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 → 教师资格 → 中学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依据《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造型·表现”
依据《义务教育美术课程标准(2011年版)》,“造型·表现”学习领域教学需要达成的目标是什么
“造型-表现”学习领域是指运用多种媒材和手段,表达情感和思想,体验造型乐趣,逐步形成基本造型能力的学习顿域。它不单单以知识、技能传授为目的,而要贴近学生不同年龄阶段的身心发展特征与美术学习的实际水平,鼓励学生积极参与造型表现活动。在教学过程中,应引导学生主动寻找与尝试不同的材料,探索各种造型表现方法;不仅关注学生美术学习的结果,还要重视学生在活动中参与和探究的过程。其具体目标如下:
①认识与理解线条、形状、色彩、空间、明暗、质感等基本造型要素,并能运用对称与均衡、节奏与韵律、对比与和谐、多样与统一等组织原理进行造型活动。激发想像力和创新意识。
②通过对各种美术媒材、技巧和制作过程的探索及实验,发展艺术感知能力和造型表现能力。
③体验造型活动的乐趣,产生对美术学习的持久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