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带着才出生100天的儿子到某摄影社拍摄百天照片。为了保证效果,摄影师为其拍摄了两张照片。当张某去取照片时,该摄影社只交给张某其中一张底片和照片,告诉他另一张由于底片不好,所以没有冲洗。但是3个月后,当张某路过该摄影社时,却发现其橱窗里挂着儿子的照片。
张某立即找到摄影社,认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儿子照片挂出,侵犯了儿子的肖像权,要求摄影社取下照片并归还底片。但摄影社却说,照片是我们拍摄的,是我们的作品,我们有权展示。同年11月,张某在某摄影作品展览上又看到了儿子的照片。于是,张某再次找到该摄影社,问其是不是他们向展会提供的,摄影社承认是他们提供的,但认为自己并未侵犯张某及其儿子的权利。双方争持不下,张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请结合相关的法律对上述事件进行分析。
肖像权是公民自己使用和同意或禁止他人使用自己肖像的权利。肖像权作为一种人身权包括本人对肖像的拥有权、制作权和使用权。肖像是公民个人的真实形象,可以是一般的照片、画像,也可以是其他艺术形式的再现物。肖像权是人身权的一种,体现和维护了人格尊严方面的利益;肖像权又是一种专有权,是公民所特有的民事权利,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经其许可,任何人不得使用他人肖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第十二条则规定,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此,在使用特定未成年人照片时,对于不满10周岁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征得其监护人的同意。 在该事件中,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就属于肖像使用权上的纠纷。首先,该摄影社未经婴儿的法定监护人张某的同意,在其橱窗内展示婴儿的照片以及向展览会提供带有婴儿照片的展览作品,这些行为都违背了使用公民的肖像应经公民本人同意,而对于未成年人应征得监护人同意的法律规定。其次,摄影社的行为具有明显的营利性质,是典型的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摄影社先是在其橱窗内展示张某儿子的照片,这一行为具有为其摄影社做广告的性质,实际上是一种广告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广告经营者在广告中使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名义、形象的,应当事先取得其监护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就构成一种侵权行为。而后,摄影社又有偿向展览会提供展览作品,其营利目的显而易见,其行为直接违背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一法律规定,构成了侵权行为。最后,该摄影社认为其拥有为顾客所拍照片的著作权,这一认识是完全错误的。张某儿子的照片是摄影社的作品,但它是为顾客服务并由顾客支付报酬而取得的,这种服务的性质,顾客不但有权取得照片,还有权取得底片,同时只有顾客才有权利决定是否冲洗、扩印或是销毁等。照片虽为摄影作品,具有著作权的性质,但因照片是公民肖像权再现的载体,因此,著作权与肖像权是不可分割的.且肖像权应优先考虑。所以,该摄影社没有维护顾客的肖像权,构成了侵权。
请以“早”为题目,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议论文或记叙文。
材料:
论诚意
朱自清
诚伪是品性,却又是态度。从前论人的诚伪,大概就品性而言。品性一半是生成,一半是教养;品性的表现出于自然,是整个儿的为人。说一个人是诚实的君子或诈伪的小人,是就他的行迹算总账。君子大概总是君子,小人大概总是小人。不过一个社会里,这种定型的君子和小人并不太多,一般常人都浮沉在这两界之间。所谓浮沉,是说这些人自己不能把握住自己,不免有诈伪的时候,这也是出于自然。还有一层,这些人对人对事有时候自觉地加减他们的诚意,去适应那局势。这就是态度。态度不一定反映出品性来,一个诚实的朋友到了不得已的时候,也会撒个谎什么的。态度出于必要,出于处世的或社交的必要,常人是免不了这种必要的。这是“世故人情”的一个项目。有时可以原谅,有时甚至可以容许。但是一般人用这几个词似乎太严格了一些,照他们的看法,不诚恳无诚意的人就未免太多。而年轻人看社会上的人和事,除了他们自己以外差不多尽是虚伪的。这样用“虚伪”那个词,又似乎太宽泛了一些。这些跟老先生们开口闭口说“人心不古,世风日下”同样犯了笼统的毛病。一般人似乎将品性和态度混为一谈。诚实的品性确是不可多得,但人孰无过,不论哪方面,完人或圣贤总是很少的。人与人、事与事之间各有分际,言行最难得恰如其分。诚意是少不得的,但是分际不同,无妨斟酌加减点儿。种种礼数或过场就是从这里来的。日常生活里所谓客气,也是一种礼数或过场。有些人觉得客气太拘形迹,不见真心,不是诚恳的态度。这些人主张率性自然,率性自然未尝不可,但是得看人去。若是一见生人就如此这般,就有点野了。即使是熟人,毫无节制的率性自然也不成。夫妇算是熟透了的,有时还得“相敬如宾”,别人可想而知。总之,在不同的局势下,率性自然可以表示诚意,客气也可以表示诚意,不过诚意的程度不一样罢了。客气要大方,合身份,不然就是诚意太多,诚意太多,诚意就太贱了。
看人,请客,送礼,也都是些过场。有人说这些只是虚伪的俗套,无聊的玩意儿。但是这些其实也是表示诚意的。总得心里有这个人,才会去看他、请他、送他礼,这就有诚意了。至于看望的次数,时间的长短,请作主客或陪客,送礼的情形,只是诚意多少的分别,不是有无的分别。看人又有回看,请客有回请,送礼有回礼,也只是回答诚意。古语说得好,“来而不往非礼也”,无论古今,人情总是一样的。有一个人送年礼,转来转去,自己送出去的礼物,有一件竞又回到自己手里。他觉得虚伪无聊,当作笑谈,笑谈确乎是的,但是诚意还是有的。
人为自己活着,也为别人活着。在不伤害自己身份的条件下顾全别人的情感,都得算是诚恳,有诚意。
这样宽大的看法也许可以使一些人活得更有兴趣些。西方有句话,“人生是做戏”,做戏也无妨,只要有心往好里做就成。客气等等一定有人觉得是做戏,可是只要为了大家好,这种戏也值得做的。另一方面,诚恳、诚意也未必不是戏。现在人常说,“我是很有诚意的”,自己标榜自己。大有卖瓜的说瓜甜的神气,诚实的君子大概不会如此。不过一般人也已习惯自然,知道这只是为了增加诚意的分量,强调自己的态度,跟买卖人的吆喝到底不是一回事儿。常人到底是常人,得跟着局势斟酌加减他们的诚意,变化他们的态度,这就不免沾上些戏味。
(有删节)
问题:
(1)如何理解“客气要大方,合身份,不然就是诚意太多,诚意太多,诚意就太贱了。”在文中的含意?
(2)文章围绕“诚意”展开讨论,请分析文章的思路。
材料:
某重点大学毕业生小李,在公开招聘中以优异的成绩被聘为某初中老师。刚上班时。他虚心向同事请教,认真备课,努力把握课堂教学的每个环节,工作高度负责,教学效果好,在期末的评定中成绩优越,但随着工作的熟悉与社会交往的增多,便越来越不重视备课和对教学环节的把握,开始变得浮躁,他认为:“教师上课就那么回事,我备好一遍课可以用好多年!”
上学期学生评教,小李排名倒数。校长找其谈话,他还不以为然:“我重点大学毕业生,难道还教不了初中生?”之后,他把对校长和学生评教的不满都撒到学生身上,上课时对不专心听讲或成绩差的学生或挖苦讽刺或罚站,甚至赶出教室。
问题:
试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这位教师的行为。
材料:
某中学在“整顿校纪校风”活动中,让各班级自定违反校规处罚制度。初二(3)班班主任牛老师率先发动同学制定了这样的“班规”:迟到一次罚10元,不出操罚10元,课上睡觉罚15元,旷课一节罚20元,打架一次罚150元,考试作弊被抓罚250元。这一班规经学校同意“试行”,接着在全校推行,后经学生家长反映到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被查处。
问题:
(1)该校的做法是否违法?违法的主体有谁?
(2)违反了哪些法律或法律的规定?
(3)违法主体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下列倡议与“节能减排”的主题不符合的是( )
下列有关文学常识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研究发现,人类利用婴儿和成人之间形态上的典型差异作为重要的行为线索。幼年的特征可以唤起成年人的慈爱和养育之心,许多动物的外形和行为具有人类婴儿的特征。人们被这样的动物所吸引,把它们培养成宠物。这一结论最适宜用来解释的现象是( )
学校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所收费用。
邱老师是一所普通中学的一名老师,他所管理的班级班风严明、学习成绩突出。他的学生送给他一个响当当的昵称“邱爸爸”。有新老师向他咨询怎样管理班级时,他只说了一句话:“我只是给予他们最大的尊重罢了。”据此推断,邱老师的教育理念是( )
关于语文教学方法,下列说法不妥的一项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