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局某公司机械加工队,承接某电站部分塔吊安装工程,由武某负责具体安装指挥。某日上午,10号塔吊的前后臂和配重块以及主要部件已基本安装完毕。塔吊回转以上部分未与塔身连接,靠爬身套架支撑,塔吊处于顶升准备状态。为安装平台围栏接板,武某违反塔吊不准斜吊的规定,叫起重工王某的弟弟指挥用配合安装的9号塔吊牵引10号塔吊前臂转动,致使10号塔吊套架处弯折,向南倒塌。拴在前臂上的9号塔吊钢丝绳被拉断。站在前臂端的起重工王某随前臂倒塌被砸死,平台上的电气技术员索某被摔死,塔基南面的起重工杜某被配重块压死,路过现场的职工方某被砸断腿,正在塔上安装的工人胡某等4人随塔吊倒下受轻伤,9号塔吊司机田某因钢丝绳被拉断而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6万余元。
事故发生后,有关专家对事故原因进行了分析鉴定,10号塔吊倒塌的原因是:
(1)安装塔吊上部时,旋转台只安放在塔身标准节上端,没有把上下两端的销钉孔用销钉锁住固定,塔吊处于极不稳定状态,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2)塔吊前臂长29m,只伸出17.9m,臂重9.8t;塔吊后臂长7.5m,管重6t,加上配重22.5t,共28.5t。前后臂不平衡,产生了后倾力。
(3)塔吊处于准备顶升状态,上下部分没有用销钉连接紧,在这种情况下,塔吊只能承受压力,不能承受拉力,用9号塔吊(在上)拉10号塔吊前臂(在下),必然产生3个力:向上的拉力使之增加后倾;作用于塔身的推力、施转力使后臂往外套架危险的开口处扭转。在这三个力的作用下,塔吊迅速向南弯折倒塌。这是由于安装的程序不对,改变了塔吊的受力状态而发生倒塌,而不是塔吊本身的质量不好而引起倒塌的。
(4)按照塔吊安装规定,当顶升套架被升起或正在升起时,严禁回转塔臂,严禁移动变帽小车,严禁起落吊钩。但武某在塔吊回转以上部分安装在套架上,未与塔身标准节相连接,处于顶升状态时,违章指挥操作,同意王某的弟弟指挥塔臂转动,以致酿成3死7伤的重大伤亡事故。武某对此负有直接的责任。
经人民法院审理,武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鉴于案发后武某能主动承担责任,有悔罪表现,县人民法院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1.起重机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伤害类型有哪些?
2.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有哪些?
3.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这起事故应由哪些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
4.该事故的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哪些内容?
1.起重机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伤害类型主要包括:
(1)重物坠落伤害。吊具或吊装容器损坏、物件捆绑不牢、挂钩不当、电磁吸盘突然失电、起升机构的零件故障等都会引发重物坠落。上吨重的吊载意外坠落,或起重机的金属结构件破坏、坠落,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
(2)起重机失稳倾翻造成的伤害。起重机失稳有两种类型:一是由于操作不当、支腿未找平或地基沉陷等原因使倾翻力矩增大,导致起重机倾翻;二是由于坡度或风载荷作用,使起重机沿路面或轨道滑动,导致脱轨翻倒。
(3)挤压伤害。起重机轨道两侧缺乏良好的安全通道或与建筑结构之间缺少足够的安全距离,使运行或回转的金属结构机体对人员造成夹挤伤害;运行机构的操作失误或制动器失灵引起溜车,造成碾压伤害等。
(4)高处坠落伤害。人员在离地面大于2 m的高度进行起重机的安装、拆卸、检查、维修或操作等作业时,从高处跌落造成的伤害。
(5)触电伤害。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其任何组成部分或吊物与高压带电体距离过近,感应带电或触碰带电物体,都可以引发触电伤害。
(6)其他伤害。指人体与运动零部件接触引起的绞、碾、戳等伤害;液压起重机的液压元件破坏造成高压液体的喷射伤害;飞出物件的打击伤害;装卸高温液体金属、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品,由于坠落或包装捆绑不牢破损引起的伤害等。
2.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主要包括:
(1)位置限制与调整装置。用来限制机构在一定空间范围内运行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缓冲器。
(2)防风防爬装置。包括:夹轨器、锚定装置和铁鞋。按照防风装置的作用方式不同,可分为自动作用与非自动作用两类。
(3)安全钩、防后倾装置和回转锁定装置。
(4)起重量限制器。用来限制起重机的起升机构起吊起重量的安全防护装置。
(5)力矩限制器。常用的起重力矩限制器有机械式和电子式等。
(6)防坠安全器。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或对重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
(7)导电滑线防护措施。
(8)防碰装置。同层多台起重机同时作业比较普遍,还有两层、甚至三层起重机共同作业的场所,在这些场所使用的起重机上要求安装防撞装置,用来防止上述起重机在交会时发生碰撞事故。
(9)登机信号按钮。对于司机室设置在运动部分的起重机,应在起重机上容易触及的安全位置安装登机信号按钮。
(10)危险电压报警器。臂架型起重机在输电线附近作业时,由于操作不当,臂架、钢丝绳等过于接近甚至碰触电线,都会造成感电或触电事故,为了防止这类事故,要使用危险电压报警器。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等级一般分为:①特别重大事故;②重大事故;③较大事故;④一般事故。其中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包括3人)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包括10人)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该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6万余元,属于较大事故。故这起事故应由事故发生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自己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事故调查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第三十条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某电站。
(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武某违反塔吊不准斜吊的规定,起重工王某的弟弟指挥用配合安装的9号塔吊牵引10号塔吊前臂转动,致使10号塔吊套架处弯折,向南倒塌。
(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3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6万余元。
(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塔吊回转以上部分未与塔身连接。
(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武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武某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职工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章作业;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某年8 月26 日2 时31 分,A 市驾驶人甲驾驶一卧铺大客车,沿市际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 处,与B 市驾驶人乙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导致罐式半挂车內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 人当场死根据车载GPS 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在此次事故中,甲连续驾驶时间达4 小时22 分,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其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甲醇泄漏的应急处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某年8 月26 日2 时31 分,A 市驾驶人甲驾驶一卧铺大客车,沿市际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 处,与B 市驾驶人乙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导致罐式半挂车內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 人当场死根据车载GPS 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在此次事故中,甲连续驾驶时间达4 小时22 分,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其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若对驾驶人甲进行驾驶适宜性单项检测,则需检测项目包括( )。
某年8 月26 日2 时31 分,A 市驾驶人甲驾驶一卧铺大客车,沿市际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 处,与B 市驾驶人乙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导致罐式半挂车內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 人当场死根据车载GPS 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在此次事故中,甲连续驾驶时间达4 小时22 分,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其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由背景中汽车列车“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可知,其最高行驶速度不超过( )。
某年8 月26 日2 时31 分,A 市驾驶人甲驾驶一卧铺大客车,沿市际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 处,与B 市驾驶人乙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导致罐式半挂车內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 人当场死根据车载GPS 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在此次事故中,甲连续驾驶时间达4 小时22 分,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其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通过车载GPS卫星定位装置,对驾驶人甲的行为应给予的处理是( )。
某年8 月26 日2 时31 分,A 市驾驶人甲驾驶一卧铺大客车,沿市际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484km+95m 处,与B 市驾驶人乙驾驶的重型罐式半挂汽车列车发生追尾碰撞, 导致罐式半挂车內甲醇泄漏并起火,造成大客车内36 人当场死根据车载GPS 卫星定位装置记录,在此次事故中,甲连续驾驶时间达4 小时22 分,中途未停车休息,造成其驾驶时精力不集中,反应和判断能力下降,未及时发现前方汽车列车从匝道违法驶入高速公路且在高速公路上违法低速行驶的险情,未能采取安全、有效的避让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
下列选项中,最可能属于客运驾驶人疲劳驾驶的是( )。
2014 年12 月20 日18 时,6 号高速公路因降雪封闭,21 日7 时重新开放。9 时该高速公路Y 路段M 隧道内距入口20m 处,一辆以60km/h 的速度自西向东行驶的空载货车, 与前方缓行的运输甲醇的罐车发生追尾碰撞,罐车失控前冲碰撞隧道内同方向行驶的小客车。
事故发生后,甲醇罐车押运员甲从右侧门下车,走到车后,发现甲醇罐车尾部防撞设施损坏,卸料管断裂,甲醇泄漏,为关闭卸料管根部球阀,防止甲醇进一步泄漏,甲要求司机乙向前移动车辆,该车重新启动向前移动1m 后停止,司机乙熄火下车走到车身左侧罐体中部时,发现地面泄露的甲醇已经起火燃烧,并形成流淌火,迅速引燃前后车辆。事发时受气象和地势影响,隧道内气流由西向东流动,且隧道东高西低,形成烟囱效应,甲醇和车辆燃烧产的高温有毒烟气迅速在隧道内向东蔓延,继而在隧道内引起大火和浓烟, 事故烧毁隧道内车辆12 辆,造成25 人死亡,6 人受伤,隧道受损严重。
事故调查发现:甲醇罐车由轻型货车改装而成,车辆整备质量2.76 吨,核定载货量24 吨, 实际装载甲醇3.7 吨,司机乙持大货车驾驶证,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押运员甲为临时用工人员,空载货车为D 物流运输公司零担货车,车辆和驾驶员手续齐全,均在有效期内事发时,因长时间封路等待,零担货车驾驶员丙疲劳驾驶,未及时注意到前方路况变化,导致追尾碰撞。
甲醇罐车隶属E 公司,该公司自2014 年6 月开始一直使用改装车运输甲醇。
E 公司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无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资质,该公司共有员工15 名,其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 名,由公司出纳兼任。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丁,丁上一次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为2012 年12 月。
【问题】
1.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指出E 公司哪些人员应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
2. 简述甲醇罐车被追尾碰撞后,甲、乙应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
3.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简要说明该起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的
主要内容。
4. 指出E 公司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武某、李某、付某等5 名人员共同出资购置长途卧铺客车,运营该省A 市与B 市的客运路线。某次运营过程中,长途卧铺客车从所在市出发后,拉载乘客、配置货物。当日晚上, 该客车行驶至途中某村庄路段时,爆胎失控撞坏高速隔离护栏,坠入高速桥下渠内。事故发生时该客车载有32 人,其中30 人在此次事故中死亡。
经事故调查发现,该车爆胎的主要原因为车胎磨损严重却没有更换,车辆超员超速导致车胎不堪重负。
【问题】
1. 背景中的长途卧铺客车,运营A 市与B 市的客运路线前,营运人应该申办什么许可? 并说明办理该许可的部门(或机构)。
2. 长途卧铺客车”拉载乘客、配置货物”的做法是否可行?客运行李的堆放应符合哪些规定?
3. 为避免出现背景中的客车爆胎情况,应对车辆采取哪些维护措施?该维护措施属于什么级别?
4.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简述背景中事故上报的一般流程。
某日,某单位驾驶员刘某驾驶货车,在一条城郊的道路上与迎面驶来的当地一辆三轮摩托车相撞,导致乘坐三轮摩托车的2名幼童当场死亡,摩托车驾驶员谢某两腿骨折,三轮摩托车严重损坏,货车车前部损坏。事故发生当日为雨雪天气,路面新积雪未化,路面比较滑。
道路两边村庄较多,且多处村道与公路相接,行车标志不全不明显。事故发生后,经调查发现,三轮车驾驶员谢某无证违章驾车,三轮车无牌行驶,而且逆向占线行驶。驾驶员刘某虽然行驶路线正确,证照齐全,但行驶中思想不集中,观察判断冇误,车速偏快(特定环境中的车速偏快),遇到紧急情况时采取措施不力,应负有一定责任。
【问题】
1.结合材料,分析该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联系实际,谈谈雨雪天对行车有什么危害?应采取怎样的应对措施?
3.驾驶员在城乡接合部行车时,存在哪些隐患?应该怎样保证行车安全?
2018年3月13日0时10分许,广河县城关镇驾驶人马某某驾驶的广河县俊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甘N××030号小型轿车,行驶至广河县滨河南路延伸段时,与定西市,临洮县衙下集镇驾驶人康某驾驶的甘J××035号重型自卸货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轿车内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马某某驾驶车辆在限速80 km/h的路段上以124.3~132 km/h的速度超速行驶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康某某驾驶故障车辆停车时未按规定设置提示标志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故障,需要停车排除故障时,驾驶人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机动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问题】
1.结合生活实际谈谈,在高速路上行驶时,应该怎样做到安全行车?
2.根据此事故,我们能吸取什么教训?
3.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为保证行车安全,应该尽量避免哪些问题?
下列选项中为安全隐患处理程序的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