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1 月 5 日,甲公司(主营业务为售卖医疗器械)因运营需要向乙银行借款 200 万元,以厂房作抵押,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但未进行抵押登记;1 月 10 日,甲公司又以其 1 台医疗器械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 100 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1 月 20 日,甲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通过合理对价将已抵押给丙银行的医疗器械出售给 N 公司(N 公司不知该医疗器械已设立抵押),并完成交付。2月 10 日,甲公司向其生意伙伴丁老板借款 30 万元,甲公司以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设定质押且已经登记。2 月 20 日,甲公司向戊公司借款 150 万元,甲公司以其价值 250 万元的汽车设定抵押且办理登记,庚公司为一般保证人。2 月 28 日,甲公司将自有房屋出租给刘某,租期 1 年。
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1)选项A:以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除非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2)选项B: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3)选项C:①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②抵押人的行为造成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债务。(4)选项D: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是,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书面同意的,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5)选项E: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下列关于留存收益筹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某公司资产总额为 9000 万元,其中永久性流动资产为 2400 万元,波动性流动资产为 1600万元,该公司长期资金来源金额为 8100 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形,可以判断该公司的融资策略属于( )。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 2000 万元,年利率为 8%,筹资费率为 0.5%,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则该笔借款的资本成本是( )。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朱某对席某的3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按照民法规定,朱某仍享有( )。
下列关于债的担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有( )。
下列( )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6 年 5 月,玫霓、峰春、雅图 3 家公司出资组建盛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玫霓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峰春以厂房作价出资 500 万元,雅图以技术作价出资 200万元。
2017 年 10 月,为了扩大公司规模,盛达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董事长李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决议。盛达公司于临时股东会召开前 10 天通知所有股东,告知会议内容及议程。临时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表决时,玫霓、雅图赞成,峰春反对,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
2018 年 8 月,盛达公司监事会在例行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总经理黄某擅自将公司 100 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使用,收取好处费 30 万元。因该亲属遇车祸死亡,致使该笔借款无法收回。2018 年 11 月 11 日,恒美公司以盛达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盛达公司破产,人民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
已知:公司章程未对表决权的行使进行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本案破产申请的提出、撤回,以及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