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 8 月 8 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大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信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8 年 6 月 8 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 2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 6 月 20 日和 24 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 6 月 9 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 7 月 15 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 30 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 10 万元。另知,2018 年 2 月,公司股东会就 2017 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 68 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 4 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 7 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
下列有关甲将股权转让给戊的程序说法中,正确的有( )。
本题考核股权转让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书面征求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所以选项A、B错误。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所以选项C错误。
下列关于留存收益筹资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某公司资产总额为 9000 万元,其中永久性流动资产为 2400 万元,波动性流动资产为 1600万元,该公司长期资金来源金额为 8100 万元,不考虑其他情形,可以判断该公司的融资策略属于( )。
某公司向银行借款 2000 万元,年利率为 8%,筹资费率为 0.5%,该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则该笔借款的资本成本是( )。
甲因急需用钱,以其价值15000元的相机作抵押,分别向乙借款6000元、向丙借款4000元。甲与乙于1月8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甲与丙于1月9日签订了相机抵押合同,双方亦未办理抵押物登记。后因甲无力偿还借款,乙、丙行使抵押权,依法拍卖甲的相机,拍卖所得款9000元。下列关于乙、丙对相机拍卖所得款的分配方案中,正确的是( )。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台生产设备,乙公司委托其控股的丙公司生产该设备并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在使用该设备时发现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下列关于甲公司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
朱某对席某的3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按照民法规定,朱某仍享有( )。
下列关于债的担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下列事实中,能引起民法上债的发生有( )。
下列( )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016 年 5 月,玫霓、峰春、雅图 3 家公司出资组建盛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盛达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其中,玫霓以货币出资 300 万元,峰春以厂房作价出资 500 万元,雅图以技术作价出资 200万元。
2017 年 10 月,为了扩大公司规模,盛达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增资方案,董事长李某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行决议。盛达公司于临时股东会召开前 10 天通知所有股东,告知会议内容及议程。临时股东会对增资方案表决时,玫霓、雅图赞成,峰春反对,股东会通过了增资决议。
2018 年 8 月,盛达公司监事会在例行检查公司财务时,发现总经理黄某擅自将公司 100 万元资金借给其亲属使用,收取好处费 30 万元。因该亲属遇车祸死亡,致使该笔借款无法收回。2018 年 11 月 11 日,恒美公司以盛达公司未能履行还款义务、已经丧失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盛达公司破产,人民法院受理后指定了管理人。
已知:公司章程未对表决权的行使进行规定;公司董事人数为 5 人。
关于本案破产申请的提出、撤回,以及受理的说法,正确的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