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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设备工程项目,承包商甲按表 4.1 所列数据投标报价并中标,与业主签订了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额为 5000 万元,工期六个月,承包合同约定所有项目均不得分包。
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商甲由于安装力量不足,遂向设备监理工程师提出将子项目 C 分包给安装单位乙,其分包合同金额为 1200 万元,合同工期三个月。
承包商甲对安装单位乙管理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费用,总额为 50 万元。
表 4.1 进度计划及资金分布表
由于子项目 A 在第三个月时工期延误 10 天,导致子项目 C 推迟开工 10 天,总监理工程师向安装单位乙发出赶工令,安装单位乙为按期交工增加技术措施费 20 万元。安装单位乙向业主提出索赔 20 万元。 问:第 2 月的月底已完工程计划投资为 800 万元,实际投资为 780 万元。计算投资偏差与进度偏差,并分析结果。
设备监理工程师核实承包商甲的安装力量,安装力量确实不足时,应报告给总监,总监向业主汇报,若业主同意分包,协助业主签订补充协议,设备监理工程师审核安装单位乙的资质及相关资料,合格后批准分包。若业主不同意分包,设备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按原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