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6年至2020年发生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如下:
(1)甲公司2016年5月20日以银行存款6000万元取得乙公司60%的股权,能够对乙公司实施控制,形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0万元(假定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同);2018年12月30日,甲公司将其持有的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中的1/3出售给非关联方,取得价款3600万元,相关手续于当日完成,在出售20%的股权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为40%,能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2)自甲公司取得对乙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后至部分处置投资前,乙公司实现净利润5000万元,自甲公司取得投资日至2018年年初实现净利润4000万元,因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增加其他综合收益200万元,假定乙公司一直未进行利润分配。
(3)2019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一批,售价为2000万元,生产成本为1400万元。至当年年末,乙公司已向集团外部独立第三方销售A产品的60%。乙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为6000万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00万元,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3000万元,因持有的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上升计入当期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为400万元,除上述变动外,乙公司未发生其他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
(4)2020年上述存货全部出售,乙公司当年发生亏损80000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分配股利及其他权益变动事项。
甲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盈余公积。不考虑相关税费等其他因素影响。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2018年12月30日出售20%的股权应确认的处置损益为( )万元。
出售20%的股权后,甲公司对乙公司的持股比例下降至40%,能够对乙公司施加重大影响,确认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36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2000(6000×1/3)
投资收益 1600
下列( )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朱某对席某的3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按照民法规定,朱某仍享有( )。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张某委托其律师高某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高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上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张某的行为涉嫌的罪名有( )。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监察委员会办理此案时,正确的做法有( )。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一审判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逃税罪应当具备的要件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