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扩大生产规模,拟采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式筹集资金,新建一条生产线包括建筑物建造,设备购买与安装两部分。2015年1月1日,甲公司经批准发行5年期,面值为3 000万元,按年付息一次还本,票面利率为6%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收款为2 900万元,款项当月收存银行并专户存储,不考虑发行费用。
发行债券2年后可转为普通股股票,初始转股价为每股10元(按转换日债券的面值与应付利息总额转股,每股面值为1元)。假设2015年1月1日二级市场上与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类似的没有附带转换权的债券的市场利率为9%。2015年2月1日,新生产线的建筑物开始施工,支付一期工程款750万元和部分设备款200万元,5月21日,支付二期工程款1 000万元,9月21日,生产线设备安装工程开始施工,支付剩余设备款350万元,12月31日,生产线的建筑物和设备经过验收,交付生产部门使用,并支付建筑物工程尾款450万元。2015年甲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筹集资金的专户存款实际取得利息收入为25.5万元,1月份取得利息收入为3万元。2016年1月3日支付可转换债券利息180万元。
其中,(P/F,6%,5)=0.7473,(P/A,6%,5)=4.2124,(P/F,9%,5)=0.6499,(P/A,9%,5)=3.8897。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假设甲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2017年1月1日全部转股(当日未支付2016年的应付利息),则甲公司增加的“资本公积”为( )元。
2016年12月31日,实际利息的金额=2 708.33214×9%=243.7498926(万元):
借:财务费用 243.7498926
贷:应付利息 180
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63.7498926
此时应付债券的账面价值=2 708.33214×(1+9%)-180=2 772.0820326(万元)
2017年1月1日转股,应付债券的利息调整明细科目的金额=350.154-58.48614-63.7498926=227.9179674(万元);股本的金额=(3 000+180)/10=318(万元),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金额=3 000+250.154+180-318-227.9179674=2 884.2360326(万元)
借: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 3 000
其他权益工具 250.154
应付利息 180
贷:应付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利息调整) 227.9179674
股本 318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 884.2360326
下列( )应当由具有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质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从事,相关文书应由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朱某对席某的3万元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按照民法规定,朱某仍享有( )。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关于本案二审,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张某委托其律师高某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高某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上诉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张某的行为涉嫌的罪名有( )。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监察委员会办理此案时,正确的做法有( )。
李某系A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至2017年期间,A公司收入总额为7320445.51元,各税种应缴纳税款803413.14元,已缴纳税款357120.63元,逃避缴纳税款共计446292.51元。2018年4月,A公司所在地税务局稽查局接到A公司原办公室主任黄某的实名举报,遂开始调查本案,后在未通知补缴、未予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作出涉税案件移送书,直接移送区公安局立案侦查。A公司在侦查期间补缴了税款及滞纳金458069.08元。
一审法院认为,A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李某均构成逃税罪。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但在二审期间又申请撤回上诉。
根据刑事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本案一审判决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张某为甲市税务局负责管理运输行业税收的工作人员。2017 年 3 月,张某应朋友宋某之托,为唐某的祥云运输公司违规办理了自营运输手续,致使祥云运输公司在 2017 年至 2018 年间少缴增值税 230 万元。事后,张某收到祥云运输公司支付的答谢费 10 万元。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传唤了张某。张某对举报内容供认不讳。
根据《刑法》规定,构成逃税罪应当具备的要件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