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因申某向其借款未归还而起诉,但未能提供证据,甲市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即判决高某败诉。高某上诉后,甲市中级人民法院未开庭审理即裁定发回重审。重审开庭前,高某在书中发现了作为关键证据的借条,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证据判决高某胜诉。申某不服上诉,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仍安排作出发回重审裁定的合议庭审理本案。关于本案,下列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是( )。
《民事诉讼法》第13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据此,无论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一审民事案件,法院必须开庭审理。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判决高某败诉,事实上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权。A选项违反法律规定,不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333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上诉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169条规定可以不开庭审理。本案中,乙区人民法院未开庭即作出判决,属于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甲市中院可以不开庭审理裁定发回重审。B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02条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照《民事诉讼法》第65条、第115条第1款的规定予以训诫、罚款。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据此,只要是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即便故意逾期提交法院也应当采纳,且不受对方当事人意见的影响。本案中,借条明显是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证据,乙区人民法院不顾申某反对采纳该证据,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至于是否要对高某训诫、罚款则是另当别论之事。C选项当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45条规定,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据此,甲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合议庭,完全可以审理该案发回重审后的上诉案件。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当选。
2018年,主营业地在北京的中国甲公司为其产品申请了美国商标并成功获准注册。2019年5月,甲公司发现主营业地在上海的美国乙公司在其商品上未经授权大肆使用该商标并售往美国。甲公司和乙公司进行交涉,乙公司认为其商标和甲公司的商标仅仅是类似,并不存在冒用。双方争持不下,遂协议将该商标侵权案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经初步查明该案标的为5亿元人民币。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某化工企业排出的污水重金属超标,对周围耕地造成严重污染,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关于该化工企业的相关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房地产转让、商品房预售、房屋租赁,下列说法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甲欲向乙银行贷款100万元,乙银行要求甲提供担保方可订立贷款合同。丙为帮助甲顺利借款,以举报丁影视公司通过订立“阴阳合同”偷税相要挟,迫使丁为甲借款与乙银行签订保证合同。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2015年10月,郭某从某古玩店购买一块名贵玉石,价值20万元,双方特别约定:郭某在合同成立之日起占有玉石,但l年之内在郭某支付全部价款之前,古玩店保留玉石的所有权。2016年3月1日,郭某不慎丢失玉石,并在10天后找回。关于郭某与古玩店的玉石买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中的混淆行为的是?( )
王某于2017年8月15日从某商场购买圣雪牌矿泉水1瓶,花费7.9元,该矿泉水中文标注“生产日期见瓶盖,保质期18个月”,而矿泉水瓶盖上标注的日期为2018年4月2日。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电影作品、职务作品、委托作品的著作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王某将拍摄了其结婚仪式的彩色胶卷底片交给多彩照相馆冲印。并预交了冲印费。当晚,小偷李某到该店行窃,随意扔烟头导致失火,照相馆被焚毁。多彩照相馆告知王某:相片连同底片均被焚毁,自己并无过错。王某诉至法院。则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有?( )
甲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关于为甲确定监护人的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