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上市公司,2×17年财务报表于2×18年3月23日对外报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2×18年4月10日。该企业2×18年日后期间对2×17年财务报表审计时发现如下问题:
资料一:2×17年末,该企业的一批存货已经完工。成本为48万元,市场售价为47万元,共200件,其中50件签订了不可撤销的合同,合同价款为51万元/件,产品预计销售费用为1万元/件。企业对该批存货计提了200万元的减值,并确认了递延所得税。
资料二:该企业的一项管理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但是税法规定使用年限为10年。企业2×17年按照税法年限对其计提了摊销120万元。
其他资料: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10%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
要求:判断上述事项处理是否正确,说明理由,并编制会计差错的更正分录。
正确
资料一,该企业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签订合同的50件产品的可变现净值=(51-1)×50=2500(万元),成本为2400万元(50×48),成本小于可变现净值,未发生减值。
未签订合同的150件的可变现净值=(47-1)×150=6900(万元),成本为7200万元(150×48),成本大于可变现净值,应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为30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75万元(300×25%)。
更正分录: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贷:存货跌价准备 100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
资料二,该企业的会计处理不正确。
理由: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会计上不计提摊销。税法处理原则是计提摊销,因此,会计上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大于计税基础12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30万元。
更正分录:
借:累计摊销 12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20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30
综上:
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贷方余额=-100+25+120-30=15(万元)。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5
贷:盈余公积 1.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3.5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处置时,原已计提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需要转出。( )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企业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
A公司购入B公司5%的股份,取得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则A公司不应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
如果企业为延续无形资产持有期间而付出的成本与预期从重新延续中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具有重要性,则从本质上来看是企业获得了一项新的无形资产。(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前对子公司的报表进行调整时,只需要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的差别,不需要对其他的情况进行调整。(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如果涉及损益的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体现重要性要求的有( )。
下列各项中,属于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