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17年到2018年资料如下:
资料一: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将一栋原作为固定资产的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并办妥相关手续,租期为18个月。当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6000万元,原值为15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的金额为3000万元。
资料二:2017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出租写字楼当月的租金125万元,存入银行。201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17000万元。
资料三:2018年9月1日,租期已满,甲公司以17500万元的价格出售该写字楼,价款已存入银行,出售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不考虑其他因素。
要求:
(1)编制2017年3月1日甲公司出租该写字楼的相关会计分录。
(2)编制2017年3月31日甲公司收到租金的会计分录。
(3)编制2017年12月31日写字楼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4)编制2018年9月1日甲公司出售该写字楼的会计分录。
正确
(1)
借: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6000
累计折旧 3000
贷:固定资产 15000
其他综合收益 4000
(2)
借:银行存款 125
贷:其他业务收入 125
(3)
借: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1000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
(4)
借:银行存款 17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75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70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16000
——公允价值变动 1000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000
其他综合收益 4000
贷:其他业务成本 500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处置时,原已计提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需要转出。( )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企业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
A公司购入B公司5%的股份,取得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则A公司不应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
如果企业为延续无形资产持有期间而付出的成本与预期从重新延续中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具有重要性,则从本质上来看是企业获得了一项新的无形资产。(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前对子公司的报表进行调整时,只需要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的差别,不需要对其他的情况进行调整。(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如果涉及损益的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体现重要性要求的有( )。
下列各项中,属于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