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将一建筑物对外出租,租期为3年,每年12月31日收取租金180万元。出租时,该建筑物的成本为2800万元,已计提折旧700万元(已经使用5年,每年计提折旧140万元,与税法规定一致),未计提减值准备。该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原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甲公司对该建筑物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0。
2020年12月3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
2021年1月1日,甲公司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市场逐渐活跃和成熟,具备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条件,决定对该项出租的建筑物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2021年1月1日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
要求:
(1)编制甲公司2019年将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2020年收取租金和计提折旧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2021年1月1日建筑物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账务处理。(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错误
(1)2019年12月31日
借:投资性房地产 2800
累计折旧 700
贷:固定资产 28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700
(2)2020年12月31日
借:银行存款 180
贷:其他业务收入 180
借:其他业务成本 140(2800/20)
贷: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140
(3)2021年1月1日,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属于会计政策变更,应进行追溯调整。
借:投资性房地产 2400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840(700+140)
贷:投资性房地产 28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0(440×25%)
盈余公积 33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9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处置时,原已计提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不需要转出。( )
在持续经营假设下,企业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
企业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应当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企业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
A公司购入B公司5%的股份,取得投资后A公司对B公司不具有重大影响,则A公司不应将其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
如果企业为延续无形资产持有期间而付出的成本与预期从重新延续中流入企业的未来经济利益相比具有重要性,则从本质上来看是企业获得了一项新的无形资产。( )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母公司在编制合并报表前对子公司的报表进行调整时,只需要调整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的差别,不需要对其他的情况进行调整。( )
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如果涉及损益的事项,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
下列经济业务事项中,体现重要性要求的有( )。
下列各项中,属于产出法确定履约进度的方法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