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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守仁的教育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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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题解析:

明代王守仁有着独特的教学思想。(1)“致良知”与教育作用。王守仁十分重视教育对人的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提出了“学以去其昏蔽”的思想,他用“心学”的观点来阐明这一思想。王守仁的教育思想是以主观唯心主义的“心学”为基础。他认为万事万物都是靠心的认识而存在。万事万物都不在心外,而在心中。所以他不承认有客观存在的“理”,认为“心即理”。他又继承和发展了孟子的“良知”学说,认为“良知即是天理”。作为伦理道德观念的良知是与生俱来的,不能自学,不教自会,它是人人所具有的,不分圣愚,而且不会泯灭。但是良知在与外物的接触中,由于受物欲的引诱,会受昏蔽,即良知常被物欲、邪念所蒙蔽,就像明镜常为尘埃蒙蔽而失去光亮一样。所以,教育的作用在于除掉物欲对于良知的昏蔽,去“明其心”。这就是说教育是“致良知”或者说是“学以去其昏蔽”的过程。王守仁认为人人都有良知的思想,说明人人有受教育的天赋条件,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自觉去恶为善。(2)“随人分限所及”的教育原则。王守仁认为儿童期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时期,儿童的精力、身体、智力等方面都在发展过程之中,并且“精气日足,筋力日强,聪明日开”,教学必须考虑到这个特点,儿童的接受能力发展到何种程度,就针对这个程度进行教学,他把这种量力施教的思想,概括为“随人分限所及”。所谓“分限”是指人的认知发展水平和限度。首先,不顾及儿童实际能力,将高深知识灌输给他们,就像一桶水浇在幼苗上,毫无益处。教育的功劳就是随时扩充,掌握住“勿助勿忘”的分寸;其次,“授书不在徒多,但贵精熟”;再次.教学留有余地,顺应儿童性情,保持学生学习兴趣,使学生不会因为学习艰苦而厌学。“随人分限所及”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对于不同的人来说要因材施教,施教的分量内容以及方法都要因人而异,起到“益精其能”的效果;第二,对于每个人而言要循序渐进,教学的分量应照顾到学生的实际接受能力和基础,在“分限”内恰到好处的施教。可见,这一原则承认人的差异,承认教育的作用,把教学和受教育者的心理特征结合起来。(3)论教学。①教育内容:王守仁认为凡是有助于“求其心”的均可作为教学内容,读经、习礼、写字、弹琴、习射等,都要学习。其中写字、弹琴、习射等帮助陶冶人的本心。教育内容上王守仁提出一个著名的“训蒙教约”,训练标准是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王守仁认为,读书不能迷信书中的东西,认为‘《六经》皆史”而已,这并不表示王守仁反对读书学习。他认为读经的目的是要通过经书的理,来启发自己的良知。②教学方法:在修养方法方面,强调“事上磨练”,就是结合具体事物,在实际中锻炼自己的修养。这里的“事”指“人事”。(4)论儿童教育。明代教育家王守仁高度重视儿童教育,对儿童教育问题提出了许多精辟的见解。①揭露和批判传统儿童教育不顾及儿童的身心特点,把儿童当作小大人是致命的弱点,压抑儿童的个性发展,视儿童为囚犯,学校为监狱。②主张儿童教育应顺应儿童的性情。教育应该顺应儿童的年龄特征,尊重儿童的兴趣,对待儿童就应该像对待小树苗一样,给予春风细雨的呵护。③教育方法:采用“诱”“导”“讽”的“栽培涵养之方”,即以诱导、启发、讽劝的方法代替传统的“督”“责”“罚”的方法。④教育内容:发挥各门课程多方面的作用,歌诗、读书、习礼、都有各自独特的作用,应该加以综合的运用。⑤程序:主张动静搭配,体脑并用,精心安排课程,使儿童既得到道德熏陶,又能学到知识,锻炼身体。⑥教育原则:“随人分限所及”,教学应量力而行,盈科而进,因材施教。尽管王守仁进行儿童教育的目的是灌输封建伦理道德,但是他开始主张顺应儿童的性情,依据儿童的接受能力,使儿童在德、智、体、美方面都得到发展,反映了他教育思想的自然主义倾向。

更新时间:2021-12-01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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