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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为索取赌债,扣押“赌友”李某数天。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根据《刑法》第238条的规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构成非法拘禁罪。“债务”包括合法债务和非法债务。本题中,甲为索取赌债,扣押李某,是为了索取债务非法扣押他人,成立非法拘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