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属于事实认识错误的有( )。
认识错误可以分为法律上的认识错误和事实上的认识错误,事实上的认识错误又分为客体错误、对象错误、手段错误、打击错误、因果关系错误。A项,甲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中的打击错误,即由于行为本身的差误,导致行为人所欲攻击的对象错误。B项,乙属于法律认识错误,其认为家长殴打孩子不违法,是将有罪行为误认为无罪行为,即假想非罪。C项,丙属于事实认识错误中的对象错误,行为人误把警察当作仇家加以侵害,而侵害警察与侵害仇家处于同一犯罪构成内,即行为人预想侵犯的对象与行为人实际侵犯的对象在法律性质上是相同的(属于同一构成要件)。D项,丁开车想撞死钱某,但是钱某并没有死亡,而是倒地昏迷,丁的行为没有造成预定的结果,但丁误以为造成了钱某死亡的结果,是因果关系错误,属于事实上的认识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