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一线城市,北京每年都会吸引大批年轻人来此工作。这些年轻人在北京结婚生子后,由于父母身体不好、请不起保姆等各种原因,一些年轻的妻子不得不辞掉工作成为全职妈妈。这些全职妈妈有80%是被动成为的,这些被动成为全职妈妈的群体对生活和社会有各种的担忧,她们一方面为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经济状况担忧,一方面为自己复出工作担忧。某社会工作机构调查发现,本社区的全职妈妈大都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对生活有较高的要求和期待。全职妈妈的生活让她们绝大部分的精力都投给了孩子和家庭,付出的辛劳却没有完全得到家人的认可与尊重,甚至她们自身对自己价值的认同都慢慢降低。同时,她们给予自我的时间和空间也较少,空闲时间也不知道做什么,对自己的生活缺乏规划和想法,也没有良好的人际交往群体,生活圈十分狭小。?
问题:?
请根据以上材料设计一个项目方案,解决这些全职妈妈的问题。
1.问题的陈述与分析 全职妈妈的生活重心围绕着家庭,接送孩子、做饭、打扫卫生成为生活的全部,这些枯燥、重复的工作使得全职妈妈容易情绪压抑、烦躁、易抱怨;容易忽视自我需要;少有自己的时间和娱乐。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全职妈妈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的家庭观念影响,在工作与家庭无法兼顾的无奈下选择了做全职妈妈;二是家人及丈夫认为全职妈妈不上班就应该做家务照顾孩子,这都是全职妈妈的分内事,不仅较少给予关注和肯定,而且较少主动分担家务;三是全职妈妈对家庭付出的价值难以以金钱体现,没有固定的收入,全职妈妈的经济很难独立,这些使得全职妈妈本身对自己的付出和价值也产生了怀疑,这些都加重了全职妈妈的生活压力与苦恼,更有甚者变得精神抑郁。
针对这一问题,本项目可以从三方面入手:
(1)采用优势视角理论,挖掘全职妈妈的自我优势和资源,为其增能。
(2)全职妈妈的心理调适,帮助她们找准定位,调整心态,提升全职妈妈的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3)采用社会支持理论,为全职妈妈构建社会支持网络,从家人、同辈、社区等角度提升他人对全职妈妈的理解与肯定。
2.项目设计
(1)项目名称:幸福家庭,由你支撑
(2)项目目标
总目标:提升全职妈妈的自我认同感,打破家庭、社会对全职主妇的固化认知。
具体目标:
①倡导家庭成员认识到全职妈妈对家庭的付出和辛劳,体谅全职妈妈的辛苦。
产出:开展社区调研一次;开展社区家庭宣传活动两场;至少 ××人次社区居民参与,80%参与人次认同全职妈妈价值。
②帮助丈夫了解全职妈妈对家庭的奉献,认识到全职妈妈是幸福家庭的支撑者。
产出:开展分享 “妈妈的一天”活动一次;家庭才艺秀活动一次;至少夫妻及家庭××组参与。
③为全职妈妈开展各项技能学习,为他们重返职场做准备。
产出:开展 “巧手指上花艺”活动学习3次;开展“believe yourself”兴趣英语活动学习3次,参与活动学习全职妈妈××人次。
④成立全职妈妈互助小组,开展小组活动让她们彼此鼓励支持。
产出:建立全职妈妈QQ群、微信群;定期开展全职妈妈交流分享会;全职妈妈 ××人次。
(3)服务内容
①介入理论:优势视角理论和社会支持理论
通过开展各项活动,帮助全职妈妈学习各项技能,帮助她们认识到自身优势,同时建立全职妈妈互助小组,开展社区活动等,为全职妈妈构建家庭、同辈、社区支持。
②项目明细
(4)项目管理:项目预算、人员分工、风险评估、资源整合。
(5)项目监测与评估
①实施方评估:实施方评估包括项目执行中的监测工作和项目结束时的评估工作。
监测方面,根据项目的评估指标(活动量、参与者和成效)与评估方法,在每次活动、小组结束后进行评估、反思;项目年中和年终阶段完成项目成效报告。
评估方面,项目后期会以问卷调查、座谈会、同工评估等方式相结合,收集项目对服务对象的成效及影响。
②第三方评估:在项目结束后,会以资助方所邀请的第三方评估标准为主,对本项目进行全面评估。
关于仲裁员的条件,法律有明确规定。下列符合担任仲裁员的是( )。
下列适用竞业限制的人员为( )。
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工作的重要实践领域。( )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和重要内容。
筹备成立的社会团体,应当及时召开会员大会,通过章程,产生执行机构、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下列属于社会团体的章程的必须明确的事项有( )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收养条件可以适当放宽的特殊收养情况包括( )。
2011年4月,某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与某慈善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通过该慈善基金会向一批学校捐赠价值1500万元的光伏发电组件。慈善基金会向该公司开具了1500万元的捐赠发票,该公司由此而申报税收减免。2011年8月,媒体报道一些学校根本没有收到捐赠物资,还有一些学校收到的捐赠物资与该公司承诺的不一样,由此引发了“诈捐门”事件。下列关于该事件说法正确的有(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均等分割遗产的情形包括( )。
下面哪些情况下,救助站应当终止救助?( )
妇女财产权益的具体内容包括( )。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 )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