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等级:
发布时间: 2022-02-02 10:59
扫码用手机做题
从运用法律的推理方法来看,大陆法系的法官通常不采用的是、()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大陆法系的特点。从运用法律的推理方法来看,大陆法系的法官通常采用的是演绎法,即将蕴涵于法典中的高度概括的法律原理进行演绎和具体化,然后适用于具体案件。在进行演绎时,往往需要对法律原理、概念、术语等进行法律解释。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
荀子提出、“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关于这句话,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一选项?()
本题解析:
。荀子的法律思想有自己的独特性,他支持礼法并用的思想,既强调礼的作用,也认为法律不可或缺。但是从总体上看,作为儒家的代表人物之一,他是倾向于肯定礼的作用超过法律的,因此,选项D错误。
中国甲公司向西班牙乙公司出售一批成套设备,该设备将安装在葡萄牙。合同约定有关的纠纷将由被告一方法院管辖但未约定合同的准据法。后双方因履约发生争议,乙公司在中国法院起诉甲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我国法院在该案中应推定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题解析:
。依据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如果当亊人没有对准据法作出约定,根据所谓“特征性履行”的理论,其笫5条第2款第3项规定,成套设备供应合同,适用设备安装地法。因此,C正确。
一中国公司与一法国公司在中国香港订立了来料加工合同,有关原材料来自于美国,由中国公司加工。合同没有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依2007年最髙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法院在处理涉及该案的纠纷时,一般情况下,采用“特征履行”的方法确定的最密切联系的法律应当是下列哪项?()
本题解析:
。依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外民事或商事合同纠纷案件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的规定,来料加工、来件装配以及其他各种加工承揽合同,适用加工承揽人住所地法,A正确。
在学习“法的起源、法的发展”这部分内容时,法学院的同学小费与小罗进行了讨论。小费认为、①按照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观点,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都是法律产生的主要标志;②美国当代社会学家塞尔尼茨克认为,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是基于合理性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③欧盟法这样的区域性法律统一运动是法律发展的方向。小罗认为、①中世纪神学政治的鼻祖奥古斯丁是法的起源神创说的代表;②美国的庞德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③资本主义法的发展过程表明资本主义法具有比较强的自我完善能力。下列哪一个选项是不正确的?()
本题解析:
。在小费与小罗的观点中,小罗的观点②“美国的庞德把历史上存在的法分为形式不合理的法、实质不合理的法、实质合理的法、形式合理的法”错误,是德国学者马克斯?韦伯作此分类的。
内地法院受理的一涉港民事案件需要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当事人送达文书,依相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题解析:
。A错,依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港澳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第3条,作为受送达人的自然人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内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该自然人或者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送达。B错,1998年的规定并没有被废除,依新规定,人民法院向在内地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的,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或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送达。C错,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而不是“视为不能以此种方式送达”。D对,依第10条除公告送达方式外,人民法院可以同时采取多种法定方式向受送达人送达。釆取多种方式送达的,应当根据最先实现送达的方式确定送达日期。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练习次数:0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练习次数:0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0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9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5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1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1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3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5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