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等级:
发布时间: 2022-02-02 08:49
扫码用手机做题
大成股份有限股份公司因制造伪劣产品被所在市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并罚款 15 万元, 大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大成公司确实构成制造伪劣产品, 决定维持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并对其处以罚款18 万元。 大成公司不服, 拟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 99-100 题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第 24 条规定:“ 申请人对经国务院批准实行省以下垂直领导的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省、 自治区、 直辖市另有规定的,依照省、 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办理。” A 项错误;
第 51 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 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B 项错误;
《 刑诉法解释》 第 35 条规定:“法律、 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 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 在法定起诉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据此可知, 只要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申请, 并且是在法定起诉期限内, 当事人依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C 项错误;
《 行政诉讼法》 第 70 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 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该案中, 由于复议机关加重了对于申请人的行政处罚, 违反了《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 属于适用法律、 法规错误的情形, 应当依法判决予以撤销。 D 项正确。
大成股份有限股份公司因制造伪劣产品被所在市工商局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并罚款 15 万元, 大成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大成公司确实构成制造伪劣产品, 决定维持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并对其处以罚款18 万元。 大成公司不服, 拟提起行政诉讼。请回答下列 99-100 题
以下关于本案复议程序的说法, 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 行政复议实施条例》 第 10 条:“申请人、 第三人可以委托 1 至 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申请人、 第三人委托代理人的, 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 权限和期限。 公民在特殊情况下 无法书面委托的, 可以口头委托。 口头委托的,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核实并记录在卷。 申请人、 第三人解除或者变更委托的, 应当书面报告行政复议机构。” 据此可知, 公民可以口头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但是企业却不得口头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A 项错误。
第 13 条规定:“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 法规、 规章规定, 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B 项错误。
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的, 可以采取当面递交、 邮寄或者传真等方式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C 项正确。
第 22 条规定:“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时错列被申请人的, 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变更被申请人。” D 项错误。
甲花4万元收买被拐卖妇女周某做智障儿子的妻子,周某不从,伺机逃走。甲为避免人财两空,以3万元将周某出卖。(事实一)
乙收买周某,欲与周某成为夫妻,周某不从,乙多次暴力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事实二)
不久,周某谎称怀孕要去医院检查,乙信以为真,周某乘机逃走向公安机关报案。警察丙带人先后抓获了甲、乙。讯问中,乙仅承认收买周某,拒不承认强行与周某发生性关系。丙恼羞成怒,当场将乙的一只胳膊打成重伤。乙大声呻吟,丙以为其佯装受伤不予理睬。(事实三)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89-91题
关于事实三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故意杀人、故意伤害)。
对此法条应当做如此解读: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并从重处罚。但是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先实施刑讯逼供行为构成犯罪,后产生杀人、伤害故意并杀害、伤害被害人的,就应当以刑讯逼供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实行并罚。结合本题案情,故B项正确,A,C,D项错误。
某市甲、 乙两村长期就该市某水库下游库区土地权属发生争议, 各不相让。 甲、 乙两村向市政府申请裁决, 市政府裁决争议土地属于甲村所有。 乙村不服, 申请复议, 复议机关确认争议土地属于乙村所有。 甲村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 下列哪一个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
本题解析:
《 行政诉讼法》 第 18 条第 1 款规定:“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经复议的案件,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 20 条规定:“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 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据此可知, 本题是不动产案件, 属于专属管辖范围, ACD 项错误, B 项正确。
2013 年 2 月, 肖某不服杭宁县环保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杭宁县人民法院以超过起诉期限为由裁定不予受理。 肖某向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发现肖某的起诉并未超过起诉期限, 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 则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按照以下哪一选项处理?
本题解析:
《 行诉法解释》 第 68 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确有错误, 且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 应当裁定撤销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定, 指令原审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或者继续审理。”ABC 项错误, D 项正确。
依据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下列哪一行为依法属于最终裁决?
本题解析:
《 行政复议法》 第 30 条第 2 款规定:“ 根据国务院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 调整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 省、 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土地、 矿藏、 水流、 森林、 山岭、 草原、 荒地、 滩涂、 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 据此可知, ABD 项错误, C 项正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减刑、假释的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7 条规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执行机关及被报请减刑、假释罪犯参加庭审。”由此可见,是“应当”通知,而非“可以通知”,故,选项 A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8 条规定:“开庭审理应当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人民法院确定的场所进行。”并非是在罪犯刑罚执行场所或者终审法院进行,故,选项 B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18 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减刑、假释裁定后,应当在七日内送达报请减刑、假释的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由此可见,是“七日”,而非“五日”。故,选项 C 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第 19条规定:“减刑、假释裁定书应当通过互联网依法向社会公布。”故,选项 D正确。故本题正确答案是 D。
甲、 乙、 丙三人, 共同实施盗窃。 被检察院起诉到法院, 第一审法院判处甲有期徒刑 6 年并判处罚金 2000 元, 乙被判处拘役 6 个月, 丙被判处管制 1年。 关于本案的执行,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刑罚执行机关。 A 项中, 甲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两个刑罚,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 253 条第 2 款规定,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罪犯, 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 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 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 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 由公安机关执行。 由此可知, 有期徒刑的刑罚由监狱执行。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 260 条规定,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 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罚金刑的执行,由人民法院执行。故,A 项错误。B 项中,乙被判处拘役,应当是由公安机关执行,故,B 项正确。C 项中,丙被判处管制,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58 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管制的刑罚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而非“看守所”,故,C 项错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 253 条第 5 款规定,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可知,只有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才发给释放证明,丙被判处管制刑,是不用发给释放证明的,故,D 项错误。
胡某涉嫌强奸致人死亡被该省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被告人没有上诉, 检察院也没有抗诉, 后生效。 下列关于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 237条规定,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 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由此可知, 死刑缓期执行案件, 只有经过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才能生效。 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 243 条第 1 款、 第 2 款、 第 3 款规定,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 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 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如果发现确有错误, 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因该生效判决是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所以, 本题中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是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三个主体, 故, A、 C、 D 项错误, B 项正确。
某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一起抢夺案。 审查过程中发现, 犯罪嫌疑人张某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关于检察院的处理,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本题解析:
本题考查审查起诉阶段特殊情形的处理。 依据《 高检规则( 试行) 》第 401 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由此可知, 如果犯罪嫌疑人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则犯罪事实就有可能并非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此种情形下, 检察院认为需要侦查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且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重新侦查, 故 A、 B、 D 项错误, C 项正确。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一
练习次数:0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客观题二
练习次数:0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0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2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9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5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1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1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3次
试卷分类:法律职业主观题
练习次数:15次